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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对抗五行取用法

栏目:四柱八字 时间:2020-01-09 14:24:58 阅读:172

四柱预测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第一章

第一节四柱预测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四柱预测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是在五行生克的原理上建立起来的。其核心在于阐述天干与地支,地支与地支之间的关系。用四柱进行命理预测时,天干五行讲“生克制化”地支五行讲“刑冲合害”。天干与地支,地支与地支之间,相互不能直接论生克。

一、明确概念,抓其关键。关于天干与地支之间,能否论直接相生相克,我认为在四柱预测中,应首先明确天干与地支的概念,即它们各代表什么?各自的职能是什么?凡学命理之人大概对此问题并不陌生。天干主外、主表、主上;地支主内、主里、主下。虽然它们都属阴阳五行之范畴,都属生克法理之中,但毕竟因其所主不同。它们各自的职能应有别。这犹如作战一样,打起仗来总有个前方后方之分。前方将士是主直接与敌人作战的,而后方人员主要是负责粮草弹药之供应。所以,从古至今所有的命理书上都明确规定,天干的使命是“生克制化”而地支的任务是“刑冲合害”。我们认真推敲这八个字,天干管生克制化,说到底不外是生克二字。而有趣的是地支的职能,却唯独不提生克二字,而偏偏用刑冲合害这四个字来表示。是地支不论生克之理呢?还是古人一时大意,疏漏而忘写了?我们说都不是,因为我们的先人在造词用字方面是相当讲究的,不然怎么会有贾岛“推敲”之隹话而流传于后世。那又是为什么呢?这就是先人告诉我们,地支之间的关系不能直接论生克,而只能以刑冲合害这四种形式存在。那么它们之间的生克关系又如何体现呢?先人也为我们指明了出路,因天干是负责生克的。只能由前方将士“天干”去负责,至于前方将士的胜败如何,这又要由后方的地支来决定了。后方地支力量强。透出反映到干上,干的力量就强,反之就弱。所以这个地支“透干”是关键,我们一定要抓住这关键的问题不放,只有把“透干”的道理悟清了,干支之间能否直接生克的问题也就清楚了。

二、结合实际,富于联想。整个一部《易经》人们把它研究了几千年,觉得它是一部天书。而孔老夫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对于易理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确如此,其实易理自始至终就在口头语中,常有这样一句话贯串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中。僻如前边提到“透干”这个关键问题,在口头语中,常有这样一句话: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这天干、地支间的关系,我们也可以用在战争上,我常把天干比前沿指挥所,好比战士,是直接与敌人短兵相见的。地支好比司令部,是进行组织部署的,战士再勇敢,武器再先进,没有正确的指挥,同样也不一定打胜仗,我们这样比喻天干与地支之间的关系再恰当不过了。再如地支以刑冲合害的形式论生克,什么是刑?地支谁对谁刑,先人也为我们作了规定。如子卯相刑。为子水生卯木之意,但亥也为水,对卯木也有相生之意。亥、子都为水,既然都为生卯木之意。但古人却为何把一个称为刑,一个称为合呢?细品其理,确实别有妙趣。如父母怕你惹祸,管教你,把你关在家里三天不叫你出门,没听你出去说我的父母把我拘留了三天。但你惹了祸,被司法部门关你三天,这就不能不称为是受刑了。父母关你三天是生你、爱你之意,司法部门关你三天也是生你、爱你之意。可是其名称就有别了,为什么?因为你父母是亥水合而生之,司法部门是子水刑而生之。这是社会分工不同,管法也不同之故。一个是怕你惹祸不让你出门,一个是你惹了祸关住你不能出门。对于地支刑冲合害的职能分工,完全是从社会实践中来的。我们还可以深思,既然天干地支可以互相论直接生克。那么古人为什么要论地支的刑、冲、合害呢?而且把刑冲合害的条件规定得那么严格呢?例如,寅亥合化木,必须有一支天干透木,又如卯戌合化火,它们既然是相克,那么合又从何谈起呢?所以,诸如此类问题,希望大家多联系实际,开动脑筋去想来一想,就可以悟出真伪之理了。

三、多实践多验证,实践出真知。对于各种理论正确与否之判断,不要道听途说,也不要肓目崇拜,更不要纸上谈兵,最好的方法是多实践多验证。毛泽东同志说过,你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吗?你就亲自去尝一下梨子。焦裕禄同志有一句名言:即“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这都是要求我们去搞调查研究。所以,对于天干与地支,地支与地支之间,能否直接生克的问题,一个是自己不妨把两种方法都用一下,看哪个方法准确可行;一个是不妨对坚持论直接生克者,做一番调查,看看他是怎样论生克的。例如,一个四柱为乙酉乙酉乙酉乙酉,如果论地支直接克天干,这个人岂不是一生下来就死了吗?还可举个例子,一座大楼顶部失火了,消防队在楼下不用水笼头向上射水(透干),火能扑灭吗?我想经过几个回合的交锋,其正确答案是会得出的。其实,天干论生克制化,地支论刑冲合害,地支不论生克,这个理论并不是我们新发明的。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我们只不过是为了正本清源,拔乱反正,进一步阐述天干不能直接生克地支,地支不能直接生克天干,地支之间也不能直接生克。这是四柱预测的关键所在,这个问题如果不搞清楚,四柱预测就无从谈起。

论天干与地支之间的关系

在用八字进行命理预测时,天干五行讲“生克制化”,地支五行论“刑冲合害”,天干不能直接生克地支,地支亦不能直接生克天干,地支之间也不能互相直接论生克。如果天干与地支之间互相能直接论生克,那么我们的先贤用八字来预测人生时,为什么还要分天干和地支呢,而不把这八个字用简单的“金木水火土”来表示或混淆一起直接论生、克呢?显然这八个字中天干和地支的使命各不相同,因此才有干与支之分,天与地之别。天干五行的“生克克制化”,天干五行强者可生克弱者,也可以制化弱者;而地支之五行,决不能用它的正五行来直接论生克制化,地支之间的关系只能以“刑冲合害”的形式表示它们力量的相互转化。通过这种““刑冲合害”力量的转化,而使其一种五行的力量增加或减少,另一种五行的力量减少或增加,使地支之间不能互相直接论生克。只能说天干力量的大小要依附于地支的旺衰,地支力量的强弱要通过其透天之五行来表现。天干和地支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即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正所谓水能载舟好能覆舟。如果天干五行在地支中无根、无气、又失令,那么这个天干就无力与其它之干论生克。反之这个天干在地支中有强根又得令,那么这个天干就有力量与其它干论生克。所以说天干五行是依附地支而生存的。在八字预测中有时旺干可以变弱,弱干可以变强,就是困为岁运在不断地变化过程中(大运十年,岁一年),地支五行也随着岁运起变化。因刑冲合害而不断产生新的组合,从而使其天干五行的根基发生了量与质的变化。由上可见天干五行的力量增加或减少,一是由于行运的旺衰,二是由于地支的刑冲合害而引起的变化,而决非天干直接生克地支,地支直接生克天干而产生的结果。我们通过对一个四柱的研究分析,如果能真实际上准确的预测出其人一生的运行轨迹,这就需要有过硬的基本功,有牢固的基础知识;才能为进行命理预测铺好奠基石。

为什么地支之间也不能用它的正五行来论直接生克呢?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地支中除有本气之外,还有中气和余气存在。由于季节不同,行运不一,其本气、中气和余气旺衰也不一。再者,地支经过:“刑冲合害”后,改变了原来五行的性能,使其原本为对立的五行变为相生或者比和。我们知道寅与申其正五行为对立之五行,同时现于地支相冲应势不两立,但如果命中有申子辰三合水局,此时之申非但不冲寅。反而通过天干的壬癸水而去生助甲乙之木。所以说地支五行若以正五行直接论生克,结果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由此可见天干与地支,地支与地支之间不能互相论直接生克是断准命局的关键所在。

第二节论天干

一、天干相生

天干相生有紧贴之生、隔干之遥隔之生三种情况。诸书皆论天干紧贴相生力量最大,隔干之生力量次之,遥隔之生力量无几。但这些只是表面现象,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在研究天干相生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弄清楚相生的特点和相生的规律。

天干相生的特点:主要是以相生为主,相生优先,无生则克(贪生忘克),如生的力量大于被生的力量则越级而克。阳生阳,阴生阴力大,阳生阴,阴生阳力小。天干相生的规律是循环相生,五行力量相等,相生无穷无尽,称为五行流转有情;相生力量悬殊,相生受阻,称为恶性循环。

五行相生的特点,在命局中的表现形式

五行相生的特点是以生为主,以生优先,在天干与天干之间,生和克同时存在时,即以相生为主,相生优先。如果生的力量大于被生的力量,剩余的力量才与另一个天干相克;若生的力量小于或等于被生的力量,则此天干不克另一个天干,这种情况,也称为“贪生忘克”。如:枭杀日才

乾造:庚子戊寅壬午丁未

此造月干戊土对日干壬水本为近贴之克,但因戊土对年干庚金之间是相生的关系,此时戊土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去生庚金,这种情况就为生者优先。如果戊土的力量小于庚金的力量,那么庚金可以完全化掉戊土,则戊土不克壬水。这叫贪生忘克。犹如母强能救子,也可以称此人能得祖上荫庇。如果戊土的力量大于庚金的力量,戊土生庚金后余下的力量则可以克制壬水。此为母弱救子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情况可视为日主难得祖上荫庇。

隔干之生和遥隔之生的力量在命局和岁运中的变化及其运用

隔干之生和遥隔之生的力量,从理论上讲次于较紧贴之生的力量,甚至有的力量微乎其微。但在力量对比时这种力量不可忽视。尤其要看隔干之五行的五行所属,以及所隔之干的旺衰。如果所隔之干的五行是制者,则生力有减。如果隔干之五行是生者,或是被生者和被制者,则与紧贴之生有几乎同等的效果。然而,无论是隔干之生或是遥隔之生,待岁运出现主生和被生之五行时,均可以变为直接相生。如;

枭食日财

乾造:丙午庚寅戊申壬子

此造时干壬水对年干甲木为遥隔之生,但因对日主是临近之生,日主甲木通根于年支、月支,盘根错节,根深蒂固。所以,此遥隔之生的生力无减。这种情况也可看成是遥隔之生变成了直接相生。视之为“天涯若比邻”,故断此造为交际广泛,子女孝顺并且本人也孝顺。

杀食日财

乾造:己丑乙亥癸亥丁巳

           3132333

大运:甲戌癸酉壬申辛未

          1952196219721982

此造时干丁火对年上己土为遥隔之生,谓之远水难解近渴。岁运如出现了丙、丁火或是戊、己土,这种遥隔之生就可变成直接相生了。

如大运壬申,流年己未,运与命局之支巳申合化水助日主。流年与年柱之支丑未相冲而杀旺,时干丁火生助流年己土,此时杀旺身更旺,故有晋升之喜。

大运辛未,流年己巳,大运与年柱之支丑未相冲,时干丁火助流年己土而生杀,流年与命局之支两亥冲两巳,日主身弱难敌旺杀攻身,故有灾。实际是做肾切除手术死里逃生。这是因为年柱七杀,通过流年己土,由隔干之克变成了直接之克。

五行连续相生及五行受阻的区分和判断:

一个命局或在岁运中出现五行全,如果各个五行的力量大致相等,称为连续相生或称流转有情。如果缺一个五行或其中某一行的力量大小悬殊很大称为五行流转受阻。在五行受阻的过程中,哪一个五行的原神受阻,这个五行则要受克,这个受克五行的吉凶和吉凶程度要根据这个五行在命局中的喜忌以及受克程度来决定。忌神受克则吉,喜神受克则凶。如果忌神和喜神的力量相等,也以吉断。

财枭日食

乾造:己丑癸酉乙卯丁丑

           515253545

大运:壬申辛未庚午己巳戊辰

           19541964197419841994

逢大运己巳,遇流年辛未。整个命局形成了比肩(日干)生食伤,食伤生财,财生杀。杀生印,印生身之循环相生。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对各个五行的力量进行一次对比,如果在循环的过程中哪一个五行的原神受阻,哪一个五行就受克。也就是说,在循环的过程中,哪一个五行不得生,哪一个五行则要受克。

此命局是身弱财多的八字。逢流年辛未,大运己巳,流年、命局与岁运有“巳、酉、丑”三合金局,合化成功。卯、未半合木局也合化成功。但仔细审视,命局中日月卯、酉相冲,岁与命丑未相冲,三合局有两组相冲为破局,至此两种合局均按合化不成功论。依五行的强弱而断,此造五行虽循环相生,但因食神生财,财旺而生杀(卯酉相冲杀弱),杀化不了财,财越级(越过杀)制印,此为生身之印被制,杀趁日主衰弱之时攻身,故断此年日主有破财及官非之灾。

实际此造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因挪用公款与人合伙做生意而亏本,后被罢职、丢官并吃官司。

例:“杀旺身强有制,边疆将领”

食杀日财

乾造:乙亥己丑癸巳丁巳

日主癸水生在丑月得令,年支亥水为羊刃帮身,日主身旺,妙在月令透旺杀,而年上食神制之,不使其太过,更喜癸日坐巳宫,时逢丁巳暖身,全局无懈可击,是难得的贵命。此是一边疆省委书记之造。

七杀在月柱和时柱得制,一般为高官厚禄之贵命。这是因为七杀在月柱都为紧贴克身,而弱命者,最忌七杀克身。“食神制杀,主名气,食神制杀,独压万人。”“食神制杀主权贵”。就是指的这种命局。如上造组合,财官均旺,身稍弱,食神能制杀则为吉。此种组合,若遇身旺时,岁运之食可生财,财生杀制身也为吉。食神制杀的条件就是身弱食神能制杀。身旺,食神制杀之命必须有财透出时方能为喜。

财杀日食

乾造:甲辰丙子庚寅壬午

           102030405060

大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

          197419841994200420142024

此造日干庚金,生于子月处死地不得令,自坐绝地;月透丙火七杀通根时支午火,近贴克身;年透甲木偏财,通根日支寅木,进而助杀克身:日干庚金虚浮无根,天干无生无助,为弱极之命,幸有时支透壬水食神,通根月支当令而旺,制杀护身而显其贵。

按照五行生克顺序,应为先生后克。此食神应先生财进而生杀制身,按说食神应为忌神了,但为何又言食神制杀护身为喜神呢?所以,这里有必要指出。命书中论述的“遥隔之生,力量无几”,就是指的这种组合。所谓先生后克是指的左邻右舍而言。此种组合若岁运透出财时,则食神方可与财星构成直接相生而不制杀。为此,我们根据五行相生的特点,该造应取印化杀生身,比劫抗杀为喜。故断其戊寅大运以前的20年因苦不堪。进入戊寅大运这十年则一帆风顺,风光之极。其中特别是在1992、1993、1994这三年均有晋升之喜。然而进入己卯大运,从1995年起则运气开始急剧下沉。1995、1996两年不但连续破财。而且工作也事事不顺心。1998、1999两年有官非或伤病之灾缠身。对方对此断一一点头,证实所测准确/说“二十岁前家境贫寒,生活穷困不堪。二十岁时考上大学,1992年升为副科级。1993年提正科级,1994年升为副县级,此三年真可谓是平步青云。1995、1996两年,因原分管的工作有失职行为败露而经济退赔,1998年因涉嫌受贿而被停职至今,”此均属五行生克所致也。

二十岁以前行丙子、丁丑官杀忌神运,与命局构成财生杀制身。进入戊寅大运印星透出,与命局构成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财官之力都集中在印上,使命局构成印旺身弱。印旺身弱表面上看为命局失衡。但细究,它可以使虚浮无根之日干受生,同时又幸喜有时干透食神与枭神对恃,所以使命局五行得以平衡。实际此十年风光一帆风顺,也是枭神夺食之功(枭神夺食的吉凶。将在用神篇中详细论述)

为什么断1992年、1993、1994连续三年有晋升之喜,而不断其有进财之喜呢?这是根据天干所透十神的位置之信息而断的。

戊寅大运,流年壬申,命局各个五行的力量对比起了变化。按命局天干十神所透位置显示,如果岁运不出现财星或食神,就不能构成食神生财。至1992年壬申,流年出现了食神,改变了原命局五行生克的顺序。地支构成了申子辰三合水局,即形成了食神生财,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日干),日干生食神之循环相生。此时,若不分清五行力量的大小,则会被这种无穷无尽之相生所迷蒙,而吉凶难定。所以,我们要作一次权衡,只有分清各个五行力量的大小,其吉凶才能一目了然。现在食神生财。因食神的力量大于财。食神则可越过财星制杀,由于财的力量大于杀,故财可越过杀制印。也正是因为食制杀,财制印,使各个五行互相牵制的受损,所以才使本处于衰弱的日干处于平衡状态,为此1992年才有晋升之喜。

1993年情况又不同了。大运戊寅。流年癸酉,日干以酉金羊刃为强根,此时就形成了五行流转有情,即日干、食伤、财、杀、印均旺,故而再次有晋升之喜。

1994年的情况更为复杂,但仍离不开五行的生克平衡。我们年此时大运戊寅(注;1994年虽为己卯大运,但此造生于子月,故1994年子月前仍为戊寅大运之中),流年甲戌与命局构成了寅午戌三合火局,财被杀化而杀旺,杀生印,杀比印旺,印化不了杀,故杀可越印而克身,但弱身怎能受其克,妙就妙在日干右边有食神与杀对恃,这样就印化杀,食神制杀,使五行仍然得以平衡,所以官职又遇升迁。

大运己卯,与命局构成了寅卯辰三会木局,成财旺制印,用神受制为不吉之运。遇流年乙亥,亥卯半合与寅卯辰三会一气,1996年丙子,地支有子卯相刑,又为寅卯辰三会木局加力。1998、1999两年,地支寅卯辰均流年引发三会木局,故而此步大运曾出现连续几年不吉,均为天干相生相克所制之缘故。由此可见,命局之吉凶,主要原因还是出自天干生克力量大小的区别。而天干力量的大小又来源与地支的刑冲合害。

五行相生的顺序,到底是从哪个六亲开始的;是否都是按比劫生食伤,食伤生财,财生官,官生印,印生比劫这样循环顺序进行的?我们说按照五行在四柱中相生的规律一般应该是这样,然后看其五行力量的大小,造成相生受阻对命局的影响而决定吉凶。但这种相生顺序也不是绝对的,一定要根据命局天干所透十神的位置而灵活来定。如上造,年干透财,月干透杀,时干透食神,若搬死法一定要从日干(比劫)生食伤开始,则五行就无法流通。这样也无法看出五行相生受阻对命局造成的影响。因为此造日干生时干食神,时干食神对年干之财为遥隔之生,若岁运无食伤或财星透出时,时干的食伤是无法去生年干财星的。故此造只能从年干财星生月干七杀开始,这样才能看出财旺生杀,杀与日干之间无印通关,杀则克身。但由于日干庚金虚浮无根不屑一克,而时支食神则与七杀抗衡保护日主,所以才显示出此造食神之贵气,显示出食神的贵气,同样也就显示出七杀的贵气。因为此造生冬天应以火为贵,但因日主太弱,有食神制杀才显得食神为贵。我们常说的食神制杀独压万人,就是指的这种杀旺身弱之命。而这种命局,往往是偏重于从政则有所作为,而不宜从财。因食神与财不能构成相生,一旦构成相生,食神就变成了忌神。

所以,对五行相生顺序从何处开始之问,看似简单,却甚为重要。如此造正困为我们知道了他的组合,相生顺序应从年上财星开始,故而才自然知道他的组合是多么需要印来通关,以及多么需要比劫抗杀的作用。正因为我们把命局中五行相生的源头找到了。我们才很快的知道了用神、喜神是什么。同时对岁运中的吉凶也就心中有数不再肓从了。如此造大运戊寅,天干透印,五行循环相生,仍从年上财星开始,财生官,官生印,构成印旺身弱,时干食神便成了用神,从而才知此步大运为吉。

1992年壬申,与命局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五行循环相生的顺序,根据五行力量大小,看出五行相生受阻,从而得出食神制杀,财制印,使五行得以平衡的结论,所以才断其有晋升之喜。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得知五行循环相生由哪个五行开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根据命局、岁运的排列组合灵活决定的。

二、天干相克

天干相克和天干相生一样,既有它的共同的特点,也有其具体形式和基本规律。只要懂得了天干相生的道理,也就基本懂得了天干相克的道理。相生相克的关系不是完全对立的,是矛盾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由生变克。由克变生。我们在分析命理时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对立统一的观点,矛盾相互变化的观点去看五行变化规律,形象地说,横看成岭侧成峰。也就是说要根据命局的组合进行分析,观察命局在岁运中发生了哪些变化,会给命主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对于克我和我克者来说,前提要分清善恶。木不克削不成材,铁无火克不成型,水无土克空流去等道理不言而知。我克者为财,人活着就要勤劳致富,养育妻小家人,妻小不听所言,就应该加强管教,这种管教,我们都把它叫做克。所以,我们不能见克就论克,见克就凶,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一)、天干相克的形式

天干相克的基本形式有紧贴之克,隔干之克和遥隔之克三种。其定律与相生类同,这里不作表述。从克的力量上看,紧贴之克力量最大,隔干之克力量次之,遥隔之克力量无几。但是从命局的角度上来看,在一定情况下紧贴之克的力量可以化小,可以化无,也可以化敌为友。

1、紧贴之克力量由大变小。紧贴之克力量在一般条件具备时,其克力的确最大。尚若被克者力强身壮与主克者力量相差无几,但被克者又遭紧贴之克,这时所遭殃的还是被克者。

财财日杀

乾造:庚子庚辰丙戌壬辰

此命局丙炎生辰月得令,又自坐寅木长生之地,貌似身旺,岂不知七杀壬水坐库,且通根于年支羊刃而更旺,杀旺过于身,身由强变弱。这种紧贴之克的情况就可以判断为克力最大。下面的命局天干一模一样,但由于地支组合的情况不同。所以其克力完全不同。

财财日杀

乾造:庚午庚辰丙戌壬辰

此命丙火生辰月得令,通根于年支午火羊刃,自坐火库,日主丙火旺极,时干壬水七杀也坐水库,得年、月庚金相生,算得上旺相,两下对比,时干力量悬殊甚大,壬水七杀虽坐水库紧贴之克,对日主无济于事,紧贴之克由大变小,在行运流年遇到类似情况就不论贴、隔了,反映的结果完全一样。

2、制者有化变相生。制者有化变相生,一般是指隔干之克,如所隔之干是被生之干,并将主克之干的力量化掉,而转化为生。此种情况必须是在主克之干的力量小于所隔之干,如果主克之干的力量大于所隔之干的力量,主克之干仍可以越干而克,只不过因连续相生对日主克力有减而已。例如:

杀枭日印

乾造:戊寅庚申壬辰辛丑

此造壬水生申月为长生之地得令,又自坐辰库,年干戊土七杀对日主隔干而克,所隔之干枭印庚金坐禄甚旺,戊土坐寅得地不得令,力量无远远不能与庚金的力量相比,故而戊土不但不克日主壬水,反而增加了庚金生壬水的力量。这叫做制者有化变相生。

3、制者有耗克力小。制者有耗一般是所隔之干为比劫,一出现这种情况比劫就冲锋在先,以消耗制者的力量,从而减少了对日干的克制。例如:杀比日比

乾造:辛丑乙未乙卯乙酉

年干辛金对日干乙木之克为隔干之克。但有月干乙木冲锋在前打头阵,消耗辛金之力,从而减少对日干之克的力量。称之为“制者有耗克力小”。

4、制者有生克力加大。是指紧贴之克因得生则克力加大,这种情况是对日主造成直接威胁,例如:

财杀日食

乾造:甲戌丙寅庚辰壬午

月干丙火生寅月得令,又通根年时,旺极,日干庚金既不得令又无生助。丙火得年干相生,又因地支寅午戌三合火局,火光一片,对日干之克来势凶猛,势不可挡,克力极大,危及其身。

以上四种情况是针对命局平衡谈相克的力量大小强弱对比,但在岁运中是随着运岁的变化和命局组合来分析,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绝对不可死搬硬套,下面我们来共同研究天干相克在岁运中的表现形式。

(二)、从命局在岁运中的组合分析天干相克

通过天干相生在命局中的判断分析,可是与岁运相组合在一起,问题就复杂得多了。命局中紧贴之克的力量可以化小,可以化无,还可以化敌为友。岁运的变化可就复杂得多了。这样天干相克要把握以下原则。

岁运天干相克没有紧贴、隔干、遥隔之分;再者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分析相克时就要看“制者有制则不制”、“制者有化变相生”、“制者有耗克力减”、“制者得生力加大”。只有我们记住天干相克这四句格言,并加以运用,对天干相克的理论就算过关了。

1、无论是紧贴之克还是其他形式之克,只要是被它干所制,它就不再以克论。

食杀日劫

乾造:甲辰戊辰壬子癸卯

日干壬水生辰月墓地,坐下羊刃,时有劫财帮身,身旺。月干戊土紧贴克身。由于年干甲木得时支羊刃而旺,克制戊土,戊土无力克日元。命主运行庚午,流年庚申与命局构成了申子辰三合水局,又有子水冲去午火,月干戊土被被甲木所克条件成熟。这样一来合局一片汪洋,命主此年有溺水之灾,险些丧命,原命局有戊土作为平衡命局的法码,使整个命局基本平衡,可到了流年庚申壬水的强根又被申子辰三合羊刃局。加大了失衡,打破了平衡,这就是制者有制则不制的道理。

反过来制者得生的时候,克力就加大了。仍是上例,大运辛未,流年戊辰,与命局形成三辰自刑,子辰半合水局破。月干和流年戊土俱旺,甲木力量有限,七杀戊土持旺势而攻身。命主又遭官非之灾判刑两年。

2、无论是遥隔之克还是隔干之克,一遇到岁运引发,就没形式上的区别了,其克力与紧贴之克同论。

官劫日伤

乾造;戊寅壬戌癸卯甲寅

           111213141

大运: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

           3949596979

此命造时干甲木对年干戊土遥隔之克,若岁运出现甲、乙木或戊己土这样遥隔之克就转化为直接之克。

凡身弱之命,伤官能制住官,为命运所喜。反过来就有灾。此造食神大运(乙丑)。流年丙午之前可谓是一帆顺风,官运亨通。可是一进丙午流年,地支寅午戌三合火局,又加木助火势,财星丙火旺极。财旺生官杀,日主被制,故而命主因破坏文化大革命之罪而坐牢。当大运丙寅,流年戊午,又引发寅午戌三合火局,同样化伤助官杀危及车祸,死里逃生。

这就是我们应该掌握的遥隔之克,逢岁运引发,它就会变成了紧贴之克的道理。

(三)、贪生忘克,紧贴之克而不克

一般认为紧贴之克力量最大,但根据天干五行相生“以生为主,以生优先”的原则中发现,相克之干有化,则克而不克。谓之“贪生忘克”。例如:

枭杀日财

乾造;戊戌丙辰庚午甲申

            4142434

大运:丁巳戊午己未庚申

            62728292

此造日主庚金生三月虽不得令,但时支有禄归根,年有戊土旺印相生,身也不弱。三月丙火得令,又得日支羊刃强根,又有年支火库,丙火似像乘旺势紧贴克日主庚金,恰遇年干戊土丙火同宫,同样势旺力强,火土同旺而化(也叫化敌为友),此为紧贴之克的主克之干有化,又叫做贪生忘克。故此造可称得上是财、官、印旺而三透的富贵之命。

(四)、天干五行流转有情

以上相克的各种形式在岁运中不受限制,可变为紧贴之克力量。紧贴之生可以把隔干之克的力量变为相生的力量,称为“化敌为友”。它是力量大于隔干之克的力量,相反,隔干之克的力量大于紧贴之生的力量,隔干之克就会越过相生之干而克。相隔之干的力量小,则把它看作无。弄懂了这些关系就懂得生者越级而克的道理。如果主生的和被生的力量势均力衡,或主生的力量小于被生的力量,五行则循环相生,这种情况就称为“五行流转有情”。例如:

杀枭日食

乾造:壬子甲辰丙寅戊子

          5152535455565

大运: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

           17273747576777

此造丙火生辰月得令,坐寅木长生之地。得月干枭印相生,看似不算弱。又见年干七杀自坐羊刃且通根时支羊刃,月干甲木是隔克之干,要看到年干七杀的力量明显大于枭神的力量,甲木不能化杀生身,壬水七杀越过月干甲木而克制日干丙火。又加上时干戊土食神泄身,日主丙火算得上偏弱了。

命主自幼就在苦海中泡大的。就从27年分析一下天干生克会给命局带来吉凶。十五岁进大运丙午,流年丁卯(1927年),与命形成寅卯辰三会木局,又两子刑一卯,枭神甲木的力量加大了,除了生助日主外,还有余力越过日主克戊土,构成枭神夺食;另一方面甲木的力量加大,壬水的力量减少,甲木就可化掉壬水,使日主丙火旺而无制。身旺无制枭神夺食必有大灾,大难临头(命主给地主放牛,经常挨打挨骂,不给吃,不给穿,一气之下杀死了地主的儿子,放火烧了地主的房子),四处漂泊,流落他乡。

一九二八年大运丙午。流年戊辰,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参加了革命,从此脱离了苦海。这就是大运与流年天克地冲,又有流年食神制杀,而削弱了壬水的力量,从而使甲木化杀生身,这样才形成了五行流转有情的好兆头。

五行流转有情是指在一个命局的岁运中五行具全(相应的十神齐备),力量相等的情况才能称之为五行流转有情。离开了“五行俱全和力量相等”这两个条件的严密性,就不能以五行流转有情论。

5、判断五行流转恶性循环性循环的法则。四柱预测中对岁运与命局五行流转力量的旺衰,大小的对比,确实是一个大的难点。如果各个力量的大小基本相等,就称为五行流转有情。如果有大有小力量的差别,就不平衡,则通过寻找失衡点,就可以用制者和被制者的关系来判断吉凶。我们把它称之为“生者有制则不生,制者有制则不制”。这基本法则就是判断五行流转恶性循环的法则。这个法则的推出,是对命理研究的一项重要大贡献,熟练掌握了这个法则,将能大大提高四柱预测的准确度,是学好命理的一条重要捷径。

具体判断的法则:

(1)生者被制后诸神的状态:印枭旺食伤被制,财星有克无生;官杀旺比劫被制,食伤克泄无生;财星旺印枭被制,比劫克泄无生;食伤旺官杀被制,印枭克泄载生;比劫旺财星被制,官杀克泄无生。总之无论在命局,还是在岁运中喜神被制则凶,忌神被制则吉。

(2)制者被制后诸神的状态;印枭旺制食伤。食伤则不制官杀;食伤旺制官杀,官杀则不制比劫;官杀旺制比劫,比劫则不制财星;,比劫旺制财星,财星则不制印枭;财星旺制印枭,印枭则不制食伤。总之在命局和岁运中,忌神得救则凶,喜神得救则吉。

三、天干合化及其运用法则

天干合与化是两个不同的名词概念。天干五合是四柱预测中经常遇到的两种对立阴阳五行的结合,好似一对情侣有缘千里来相逢,无缘对面手难牵。而化则是建立在特定条件的基础上,一但条件成熟就能相依成双。天干相合是阴阳相合,皆属阳克阴,由克变合,天干成化,不合不化,无化合不成。

(一)、天干五合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土),从事易学应用研究的无不知晓。但是由于自古以来,古易在流传过程中,后人不断创新,著书立说,各谈己见,使初学者乱了方寸,出现了见合就合,见合就化的弊病。为了统一认识,现将我们多年来实践运用作以阐述,以供参考,更希望能受到点滴启示。

(二)、天干合化

天干合化是有严格规范的,诸书各持己见。众书有论“甲己相合,非四季月不化……”更有的书中论从化,“甲己合化木非寅卯月不化……”“乙庚合化木非寅卯月不化”等等,这里不说这些论点是错误的,但至少是没有经过实践验证,纸上谈兵。我们通过多年来预测实践总结出无可非议的合化规律,运用起来准确方便,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凡是正确的东西我们就要吸收,继承和发扬,错误的观点,我们就要纠正和抛弃,学术上的东西决不可含糊。

天干合化必须须遵循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紧贴之合,是合化成功的首要条件。

紧贴之合是指邻近两干之合,必须是年干与月干,月干与日干;日干与时干之合,凡中间隔一字的不成合化。

2、相合两干,必须有一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才能合化成功。

3、合化之五行,必须月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但年干与月干合化时,如果月支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时,只要年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也可按合化成功论。

这三个合化的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合化条件的第二条:“相合两干,必须有一干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才能合化成功。”与有的书上“合化之五行在月支得令有气”和“如果月令是生合化之五行者也可以论合化成功”的说法是完全有区别的或者说是完全错误的。如果只要合化的五行在月支得生有气,那就等于从长生到帝旺都可以合化,就离开了合化同一五行的原则。至于月支是生合化的同一五行的问题,只限于甲己合化土,如果月支巳午火,也可按合化成功论,这是因为火土同宫之故。

合化后的五行变化也是很严格的。天干五化,除了日干仍按原五行不变,其它各干都按合化后的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天干合化成日主同一五行时,日主力量培增。五合中只限于日主是庚金,己土、戊土(化火土同宫)。

4、命局五合条件缺一,运岁中出现引化物,也可以作合化成功论。才食日官

例如:庚辰己丑丁丑壬寅

日干与时干紧贴之合,只缺月令不是木的五行不成化。当大运或流年出现寅卯时,丁壬化合成功。待运岁一过,合化解除。

5、地支合局有改变天干合而不化格局。这种情况大多数出现在岁运之中。

伤伤日官

例如:壬子壬寅辛丑丙辛

日元辛金坐丑土,本不当水看,又月令寅木,合化条件缺两条,根本无合化理由,但如果逢亥运或岁,亥子丑三会水局引化,丙辛合化成功。

食官日才

甲申癸酉丙子辛卯

日时丙辛相合,月支酉金不是合化的同五行,故而得大运或流年出现辰土,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时,丙辛合化水才能成功。

枭官日才

甲申癸酉丙辰辛卯

此造日时丙辛合化水不够条件,如果命局遇岁运之支子水,却出现申子辰合化水局,则丙辛化水成功,不受原命局月令缺水的限制。这里要讲明一点,如果命局天干不见水,运岁天干也不透水,地支三合条件不够,也不能作合化论。地支合化条件将在论地支中阐述。

劫食日才

丁亥甲辰丙辰辛卯

此造月干甲木若遇己丑或己未岁运,均可按甲己合化土成功,这里因岁运之干的坐支是合化的同一五行,而不是从月支辰土考虑的,假若此造月干甲木若遇己亥、己卯、己酉之岁运,虽然月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但不能以合化成功论。此造又一特征,当岁运同时出现壬申、庚子时,天干有壬引化三合水局,命局日时丙辛可作为合化成功。

6、命局五合成化,遇到化神被冲仍经合化论。原格局不变。

枭才日印

例如:戊寅乙酉庚申己卯

此造月日乙庚合化金成功,时上卯木冲月支酉金,乙庚化金格局不破,仍作合化成功论。

7、原命局两干相合,若遇岁运来冲化神,格局便破,不再经合化而论。

官食日财

例如:丁亥壬寅庚申甲申

此造年月丁壬合化木,虽遇两申冲一寅,但在命局中可作金木大战,月令强旺,故丁壬以合化木成功论。如若岁运再度出现庚申冲寅木,丁壬合化格局破,即使岁运不出现申金,遇酉金也不能以合化论。这是因为庚金一旦遇到旺地,木休囚,寅木被冲即破之故。

(三)、天干合而不化

天干相合,由于条件严格,其相合的因素大于成化的因素,往往在命局中出现单相思的情况比较多,故而被合之干一般都是出于衰弱顺从的状态,古人把它总结为中正之合。仁义之合。无恩之合,老少之合,淫匿之合。我们在评判四柱五合时不可一见合就化,合是自然成形,化是机缘难逢,合是阳不克阴,化则变阴阳一体,只要成化就不能分阴阳,只能当作综合五行论。可是大部份命局出现合而不化的情况很多。凡遇下列情况均为合而不化:

1、天干之合,凡隔干相合和遥隔相合,只论合而不论化。其两干五行仍按原五行与其它干论生克。

紧贴之合,因条件不具备合而不化,但被克之五行减力,主克之五行不因合而减力。如乙庚合而不化,乙木减力,庚金不减力,但庚金不克乙木,此为贪合忘克。而对甲木则照克不误。

伤官日食

例如:丁未辛亥甲戌丙寅

月干辛金与时干丙火合化水,虽月令为化神,但因丙辛隔干之合,不作合化成功论。

2、天干合化时,月支为合化之同一五行,但被它支合化后不为合化之同一五行,也不作合化论。

官劫日才

辛卯乙未甲戌己巳

日干与时干甲己合化土,四季之月本论合化成功,可是月支未土与年支卯木构成了卯未半合木局,甲己合化土的化神被合而改变,此为合而不化,原日时天干五行不变。

3、天干合化,如主合之天干受重创,也只论合而不化论。

印财日枭

乙酉庚辰丙午甲午

年干与月干乙庚合化金本可合化成功,但有日干丙火坐刃克近庚金,庚金受重创,乙庚虽合但难以成功,不作合化论。

四、天干合化的具体运用

1、命局中两干已合化成功,但被合之干在岁运中遇强根又不是合化之五行时,两干则不再以合化成功论,仍按原五行与其它干论生克。见预测实例:

才比日才

坤造己丑甲戌甲申己巳

            616263646

大运: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

流年;19551965197519851995

此造年干己土与月干甲木合化为土,日干甲木与时干己土合化为土(时干己土坐刃,月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此时月干甲木不是以合化后的五行独立地与其它干论生克,而是由于甲己的合化加大了己土对其它天干的生克力量。同样时干己土的力量也加大了。但日干仍以甲木与其它天干论生克。

下面就此造天干合化在岁运中的变化,看其对命局吉凶的影响。

断此造16岁前多灾多难,穷困潦倒。命主证实16岁以前,因兄弟姐妹多,家中经济因难,苦不堪言,且自己常有病疾在身。1959年己亥流年,又病又饿,差点丧命。因十六岁以前。本限己丑,提纲甲戌,大运乙亥,从格不真,仍作身弱断,身弱不胜财之故。

第二步大运丙子,食神生财,子丑合化财。第三步大运丁丑,运干伤官生财,运支正财,这两步大运皆为食伤生财,从格为真,因此这二十年大运命主一帆风顺。

1966年丙午,从财喜食伤,岁和运都为命局所喜,“文化大革命”中呼风唤雨,一呼百应,当上了革委会主任。

1974年甲寅流年,甲己争合不化,出现了反从。此时反从身弱变为身旺。身旺财旺,财旺生官,这一跃升为区委书记。

1984年甲子流年与年柱天合地合,此时从格多一甲木为争合不合,形成了财多身弱之势,在水利工地上工作,因塌方而受伤。

戊寅大运,逢流年1986年丙寅,寅己相刑,寅木加力,火更旺,从格更真,财旺生官,故此年提升为副市长。

己卯大运,甲木遇羊刃之根,甲己则不合。此时财旺而身稍变弱,需借助于流年,流年帮身则好,流年克泄日干则不顺。1996年丙子。因子丑合土增加了财的力量,财重身弱,此年不顺,由第一副市长调为人大主任。断此命主2000年退居二线,因此年财遇流年辰土强根,身弱逢泄,财旺生官,身不胜任之故。

通过此造在岁运中的吉凶,完全可以证明天干五合不是一尘不变的,是随着岁运的变化而改变。命局中被合化的五行如果在岁运中遇到强根,就会分道扬镳,各司其职,变合为仇。

2、相合两干都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时,除具备各条合化条件外,命局岁运必须有合化的同一五行之干透出,方可以合化成功论。否则不以合化成功论。如丙辛合化水天干透水,丁壬合化木天干上透木,戊癸合化火天干上透火(不透火作为化土论火土同宫)。

以上三组天干的互化多数命理丛书没有这样提出过,恐怕令人难以接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通过反复实践才总结出这一规律。即:相合的两干都不为合化后的同一五行,像这种天干相合,既不能以合化后的五行与其它干论生克。只有在命局和岁运中有合化后的五行天干透出的情况下,才能论其合化后的五行与其它天干论生克。

劫杀日官

例如:乾造:癸巳戊午壬子己酉

                      8182838

大运:丁巳丙辰乙卯甲寅

流年:1961197119811991

此造年干与月干戊癸合化火,年、月支均有巳午火为化神,具备了合化的条件。但是天干上没有合化后的同一五行的丙丁火透出,仍不能以合化成功论。可作为合化土(因火土同宫),只有在岁运中有合化后同一五行天干丙、丁火透出的情况下,合化后的力量才能通过透干丙、丁火与它干论生克。

日干壬水,生五月为不得令,虽然自坐羊刃,但有月令午火与日支近冲,根基受损。又有官杀夹日,年干癸水因合而受牵制,故日干以弱断。

大运丙辰,流年乙卯,断命主此年有官非牢狱或伤病之灾(实际上此年因与一现役军人未婚妻结婚以破坏军婚罪判刑五年,至1980年才出狱)。这是因在命局戊癸合化土,由大运透出丙火变从化为正化,且流年乙木伤官透出与时柱构成天克地冲,伤官见官,子卯相刑。五行不能相生,旺官制身之故。1980年庚申流年,申子辰三合羊刃局,身旺能胜官杀,方能出狱。

针对此命造戊癸合化火在天干不透火的情况下不作合化成功的理论,断其乙卯、甲寅两步运(除了1986年丙寅流年外)均为一帆风顺。求测者深有感触地说:“真是运去金成铁,运来铁成金,自从进入这两步运以来,生意兴隆,得心应手,年年赚钱,1986年确因厂房失火,破财几十万元。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有人问,75年乙卯为什么坐牢,而乙卯大运不能改变戊癸合化土的格局,在此步大运中的丙寅流年却出现了天干透丙火引化物,地支寅午半合火局,使命局加大失衡,所以应灾此年。

由此可见,戊癸合化火,若命、运、岁天干不透丙、丁火,均不能以合化后的五行与它干论生克。此造后两步运,我们是以“制杀留官”和“制官留杀”而论的,因此断其吉。如果以戊癸合化火论,那么就形成了木生火。火生土,土制身,则应以凶断无疑。有关方面的论点将在以后章节中细加论述,这里只是就合化的运用而言,不多细述。

相合两干均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命运、岁又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它们即使合化成功,也只能按合化后的五行所生之五行论。这就是我们对合化理论的又一重要发现。即:

丁壬合化木成功,命局、岁运天干不透木,丁壬合化则以火旺论。

丙辛合化水成功,命局、岁运天干不透水,丁壬合化则以木旺论。

戊癸合化火成功,命局、岁运天干不透火,丁壬合化则以土旺论。

如下列之例可以验证:

枭才日枭

乾造:丁亥壬寅己未丁卯

           212223242

大运:辛丑庚子己亥戊戌丁酉

          19491959196919791989

日干己土生寅月不得令,地支有亥、卯、未三合木局,若以年、月丁壬合化木为引化,则地支三合木局成功,日干己土就虚浮无根仍弱极之命。

现因丁壬合化木,命局天干无甲、乙木透出则按丁、壬合化为火旺论,这样亥、卯、未三合木局也不为成功(无化神透出)日干就变得身旺了。应取财为用神。按此理论。断其1983年癸亥有进财之喜,很应验。

如果按丁、壬化木成功论,那么亥、卯、未三合木局也为成功。1983年癸亥就形成了水生木,木制身,不但不能发财,反而应有大灾。

劫财日才

坤造:丙子辛卯丁酉庚戌

           3132333

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

           1939194919591969

此造年月干丙辛合化水,有年支子水为化神。但因月令不是水,又无水透出,不按合化水论。这样丙辛互相牵制,丙火不耗木,辛金也不克木,故以木旺论。

运行甲午,运干透木,丁火遇禄,局中有卯酉相冲,逢流年丁巳,断其离婚。若以丙辛合化水成功论,则无离婚之灾。应离婚之断是因日主旺而劫财之故。

伤枭日比

坤造:癸未戊午庚申庚辰

           8182838

大运:丁巳丙辰乙卯甲寅

           1951196119711981

此造年月本有戊癸合化火之象,但因原命局无丙丁火透出,故不以火论,而此种情况按合化土论。若以合化火,则旺火克金,日干应以弱断。现以戊癸合化土论,则日主乃印旺、身旺之命。推断其父死于1981年辛酉流年应证。这里因为戊癸合化土旺而生金,群金劫财之故。若以戊癸合化火论,金旺得制就不应有克父之灾了。

3、天干五行“贪合忘克”、“贪合忘生”对吉凶的影响有以下几种情况:

(1)相合两干与合化之五行相同者称为主合之干,与合化之五行不相同者为被合之干。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仍可以原五行论生克,被合之干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这种情况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2)两干合化成功后,主合之干不克被合之干,也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如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戊癸合化土之类,木的五行改变,木不克土,木也不生火,水不生木也不克火了。

(3)凡相合两干都是阳克阴,阴阳相合时,是因为受到牵制,合化之五行均不为两干之原五行时,合化后主克之干不克被合之干,这也称“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之类。

(4)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合化成功后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之干透出时,除主克之干不克被克之干外,相合两干均不与其他干发生生克关系。同样称为“贪合忘生”“贪合忘克”。这又为牵制。

(5)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但命局、岁运天干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时除按合而不化论外,在一定条件下,可按被生之五行论。

如丙辛合化水,命局、岁运均无壬癸水透出时可按木旺论。此时丙火不泄木之气,辛金不克木了。

丁壬合化木,命局、岁运均无甲乙木透出,这时壬水不克丁火,水生木,木生火,可按火旺而论。

戊癸合化火,命局、岁运均无丙丁火透出时可按土旺论,因为火土同宫。

以上所讲的“贪合忘生”“贪合忘克”之象,是五行生克的转化和牵制,大多数人误认为阳不克阴,是因为他们之间相合就不克,实际上是片面的。男女情侣,只有志同道合和门当户对才能相亲相爱,一到条件成熟就能自愿成婚,在一定的条件变化后,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力量悬殊甚大就会产生矛盾,各自为阵,反目成仇。也就是天干阴阳相克,不能产生见事就克的错误概念。古人有“以刚克柔,以柔制刚”的说法就是阴能克阳,阳也能克阴,克与不克是看各自的力量大小而决定的,只要一方力量强旺,便会仗势欺人,这一点尤其是阴表现得十分突出。

第四节论天干争合

关于天干争合,诸书有论;凡争合之象,如一干合两干,三干合一干均按争合不化而论,我们通过实践以复验证,认为天干争合遇下列情况仍按合化成功论。

一、两干夹合一干,虽两干势均力衡,但命局若能按合化之五行从势者,仍可按合化成功论。

比才日比

乾造:庚子乙酉庚子庚辰

          1112131

大运:丙戌丁亥戊子己丑

流年:1961197119811991

年干屯日干庚金夹合月干乙木,但因命局金旺又比肩一片。按乙庚合化金成功,可以从格断。运行丁亥,逢流年庚申,命主考取大学。大运戊子,逢流年庚午,命主提升为科长。

这两年均为四干合一干,不但无灾,反有喜庆之事。此例足以证明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即使是四干合一干也可按合化成功论。

二、两干争合一干,一远一近,远则退,近则合。

例:

庚辰乙酉乙酉戊寅(年月近合成化)

庚午乙酉丁亥乙巳(年月近合成化)

此两例均为近则合,远则退。如果岁运出现被合之干(乙为被合之干)则按争合不合论。如果岁运中出现一庚,就作为双合论。

凡是与合化后五行不同的天干都为被合之干。两干相合有主合和从合(被合)之分,甲己合化土,土为主合,甲为从合(被合)乙庚合化金,庚为主合,乙为从,戊癸合化土,戊为主,癸为从。丙辛合化水,戊癸合化火,丁壬合化木这三种合化的五行都不是本干五行均属被合之干。

三、三干争合一干的情况,年月符合条件可以按合化成功论。

凡两干争合一干或三干争合一干,均按近则合。远则退的原则论合化,让位之干,仍按原五行论生克。如:

庚寅乙酉乙酉乙酉

年月两干近贴又符合天干合化的条件,应按合化面功论。日、时两干由于隔合不合,应于让位,原乙木五行不变。

甲子己巳甲子甲子

年日两干甲木以及时干三甲木各坐子水,条件相等,为争合不合。这一例与前例乙庚化金的条件有区别,因前一例庚金坐寅木,月令为金。当以近合优先。后一例甲木均坐子水地支三水一火,就按火土同宫也不能论合化,故当争合不合而论。

下面例举预测实例,共同研究邵伟中老师是怎样运用天干五合成化的原理,对命局判断分析的。当然预测实例中涉及到其他方面的技巧,这并不是文不对题,因为论天干合化与命理各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离开了其它方面的原理,光谈合化不会运用,束之高阁也就换去了合化的作用。例如:

杀伤日伤

朝造:癸巳戊午丁酉戊申

           313233343

大运:丁巳丙辰乙卯甲寅癸丑

流年:19561966197619861996

这是河北一位李先生的四柱,一九九八年底来鄂州测运,邵老师审视了命局和大运,并结合面相,见其人天庭饱满,地廓方圆,眉浓准肥,两耳垂肩……故对测准来人有底了,此人由于年上七杀与月干戊土伤官合化成比劫,当以伤官伤尽格论,是一从政贵格。

丁火日干生于午月处以临官禄地,以年支巳火为刃,年月戊癸合化火。日干强旺,时干伤官戊土生午月,通根年支,本可与日干丁火同旺而泄日主之气。怎奈巳午年支戊癸相合而化火,使得戊土虚浮无根,日主强旺克泄。幸得命局七杀被合,财旺不透,伤官无根,是一个正格、从格两便的富贵之命。印、比、食伤、财星均可为用,唯忌官杀(若印遇旺地官杀也不忌),审视了命局和大运结合面相,命相相符,由然而生张口即说:“这是一个从商财旺。从政官贵,能文能武没富则贵之命。”李先生既感惊奇,又有几分疑惑地问:“好!那你说我到底从商的还是从政的?”“当然是从政为妙!”便肯定地答道。他当即微笑默认。接着对他说:“你逢八大动。逢三小动。”见他有些不解,便进一步解释:“你18年88年有两次较大的提拔,80、81、90、91财运兴隆,83、93也有提拔之喜。”他连连点头称是。紧接着追问“98年呢?”答:“98年想提没有提起来。99年也没有希望,要等2002年(壬午)才有财官之喜”。他当即证实:“78年提升正科级、88年提正县级,80、81丙年分管企业效益较好,83、93年有小的调整,98年按道理应该动一动,没有动成。今天就是来问一下什么时间可以动。”

其实,这个命例我们只要掌握了天干相合,两干、三干争合一干近则合,远则退和争合不合的道理,就会很快地断出其吉凶来。

命局中有两戊争合一癸,年月紧贴合化成功,年时遥隔、远则退,不为争合。逢流年戊午,大运乙卯,三戊合一癸,因岁运对任何一干都为紧贴或直接之故。均为争合不合。由于戊癸不合,巳午火既是丁火的强根又是伤官的强根,命局形便形成杀生印,印生身,身生伤官,成为身旺有泄,五行流转有情。有的人对五行流转至伤官,伤官无财可生便制年干癸水七杀,误认为官星会有灾,实际年上七杀生大运枭印为忌,故此处伤官制杀为喜。88年(戊辰)与此同理。

80年庚申,81年辛酉为印旺身旺,财旺制印,使五行得以平衡。

83年癸亥,与命局构成两癸合两戊。此种情况也属争合。因年月戊癸符合合化条件,流年与时干没有构成合化条件,这样流年癸水与年干癸水争合月干戊土。这种争合不合同样使伤官与日主同旺,岁运亥卯半合木局而印旺生身,身旺有泄。九三年与此同理。

进入癸丑大运,逢流年成寅,与命局同样构成戊癸争合不合的局势。身旺、伤旺、伤官为喜,官杀也为喜,因伤官制杀,官伤两败俱伤,但因伤旺杀弱,伤官仍然有力泄身,故不至于构成大灾,只是稍有不顺而已。

四、天干争合

天干争合要服从天合地合,但天合地合必须是天地为一气,并且天干地支均符合合化条件。天合地合,它干争合让位限于:“甲子、己丑”“庚辰、乙酉”,“丙申、辛巳”、“丁亥、壬寅”、“戊戌、癸卯”。其它天合地合合而不专,不作合化成功论。例如:

官杀日官

乾造:乙酉甲申戊寅乙卯

           1020304050

大运:癸未壬午辛巳庚辰己卯

流年:19551965197519851995

此造:命中官杀三透而旺,日主弱极。可取印、比为用,无印、比,也可取食伤制官杀为用。

行运庚辰,与年柱天合地合,合化为金。此为化官制杀,是一生难逢之好运。用神到位。到天干甲戊庚地支有寅申,进入经商之途。此十年运途平坦,呼风唤雨得心应手,发财百万,风光之极。

“命中有,终须有:运中有的运过则全无。”此命造运入己卯,官杀遇旺地。逢流年乙亥,岁运命构成亥卯半合木局,旺杀攻身。又逢丙子流年,子卯相刑而助杀,虽有丙火印星透出,但难化旺杀,故断此两年破财及官非之灾。实际这两年共破财70多万元,并官司缠身。

行庚辰大运,年时两乙争合一庚,但因年柱乙酉与大运庚辰构成天合地合,天地化为一气且合化成功。庚辰大运与命局本有寅卯辰三会木局,此时因庚辰与乙酉构成天合地合,三会局应让位于天合地合。凡逢到天合地合化一气成功者,三会、三合、天克地冲等均应让位于天地合化一气。

但是如果甲子与己丑天合地合时,遇到寅卯辰三会木局同时出现,甲木以三会木局为强根,却直接克己土,故而甲木只作为三会木局的化神不与己土相合。

命局之干与岁运之干相合时,只要岁运之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则不考虑月令是否是合化的同一五行而按合化成功论。但如被合之干在命局或岁运中有三合局为强根时,两干则不以合化成功论。

第五节天干互化

“天干互化“这一名词本出自于《明通赋》,但所指的意义却大不相同。古人在论天干合化时有“正化、从化”,“妻从夫化,夫从妻化”“自化”或“五干正化,转角退化,座下自化”等合化形式总称为互化。如乙庚合化木、丁壬合化火,丁壬合化水等等就是我们在前面讲过的被合之干遇到强根时则不化的原则。我们经过多年实践运用,这种变化的方法繁琐,不易被人接受,故不讲究从化和其它的合化方法。我们所指的“互化”是指“受生受克之五行对主生、主克之五行的泄、耗谓之化。化的力量的大小取决于主生、主克与受生、受克之间力量的对比。主生、主克的力量大于受生、受克的力量,则生者可越级而克;主生、主克的力量小于受生、受克的力量,则主生、主克就受到反克,这种反克为泄耗,称之为化。”

前面章节中讲到天干紧贴之克和隔干之克,在命局中的变化,并阐述了紧贴之生可以把隔干之克的力量变为相生的力量,称之为“化敌为友。紧贴之生为什么能化敌为友?这是因为紧贴之生的力量大于隔干之克的力量。相反,隔干之克的力量大于紧贴之生的力量,隔干之克就会越过相生之干而克。相隔之干的力量小,我们应把它看成有则如无。这样就懂得了生者越级而克的道理了。如果主生和被生的力量势均力衡,或者主生的力量小于被生的力量,五行则循环相生了,这种情况一般称为“五行流转有情”。例如:

杀枭日食

乾造:壬子甲辰丙寅戊子

            515253545556575

大运: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

流年:19171927193719471957196719771987

命局中日主丙火生辰月为冠带之地,得令,且自坐长生,可说貌似不弱。细加分析整个命局七杀最旺,因七杀壬水自坐羊刃,通根时支子水,又子辰半合水局成功。可见壬水七杀在整个命局中最旺,所向无敌,制住壬水凶狂迫在眉睫。只要能化掉壬水,丙火才能重见天日。

一九二七年流年丁卯,大运丙午,命局构成了寅卯辰三会木局,又两子刑一卯,丁壬化木,枭神甲木力量加大了,构成了枭神夺食(本意就是夺去饭碗),使日干丙火旺而无制,所以命主则大难临头。这也是天干互化,由于化的力量太过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命局在同一步丙午大运中,逢流年戊辰(28年),大运与年柱天克地冲,子辰半合水局破。又有年上戊土联合时上戊土食神同时制杀而削弱了壬水的力量,甲木能化杀生身,这种天干互化得当,使命局形成了五行流转有情。所以给命主带来了参加革命,脱离苦海的好兆头。

大运壬子、流年戊辰(1988年),命局、岁运两组子辰半合水局。全局一片汪洋,遇流月庚申,又构成了申子辰三合水局,命、运、岁形成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无穷无尽的循环局势。金生水,水之力大于金,金被水全部化掉,水的力量更大。水生木,水之力大于木,木化不了水,水则越木而克火。七杀旺而攻身,命主劫数难逃,实为天干互化之奥妙。

第六节天干相制

天干相制是指天干之间相互生克的中转站,制就是抑制、牵制、克制、制止各五行之间相生相克的恶性循环。当某一五行偏弱时,需另一种五行相生,主生五行被制受阻则循环不通;当某一五行偏旺,需要克泄时,主克五行的出现就能制止偏旺五行力量。这种制止的力量,我们把它称为制。通过天干相制,可以使命局各种五行力量的旺衰、大小达到基本平衡的则吉,失衡则凶。无制则一扶不止,无制则克泄不休,导致恶性循环。我们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生者有制则不生,制者有制则不制,是制止五行相生相克恶性循环的法则,

只要我们掌握了天干互化五行受阻和制止五行相生相克恶性循环的法则,运用“生者有制则不生,制者有制则不制,是制止五行相生相克恶性循环的原理,就可以准确判断人生的吉凶祸福。例如:

劫伤日伤

乾造:癸丑丁巳壬寅乙巳

          11121

大运:丙辰乙卯甲寅

流年:197419841994

日干壬水生巳月为绝地,年干虽有癸水坐丑土帮身,怎奈何旺火拦劫,耗之殆尽,望尘莫及(劫财隔干之助虽不能帮,但仍然耗丁火之焰,命局平衡时,增加了一份力量)。命主财伤夹日泄耗交加,为身弱而财星旺极之命。又日主坐支寅木,左右夹刑,此刑使财变旺,伤变弱。使财能化伤,伤不能护身。故为伤残、牢役大凶之兆,只待岁运引发而已。我们在命局中确定了这一信息,就要注意岁运何时引发,岁运出现引发时,大凶必应。对方电话求测,问1998年戊寅流年如何?

观此造正行甲寅大运,流年戊寅,命局、岁运三寅两巳相刑,火旺极无制,断此造这年大凶。特别是六月(己未月)。对方称此造是自己的一个朋友,恰是六月判了重刑,并问能否看出是哪一年犯的法。断他1995年乙亥流年,对方长叹一声说:“看来此劫难是命中注定的。”

这完全是根据天干互化,五行受阻的原理及“生者有制则不生,制者有制则不制”和制止五行相生相克恶性循环的法则判断出来的。

此造命局中财旺、身弱,又有两巳夹刑寅木,伤残、牢狱极凶之灾明矣。逢大运甲寅,两寅刑两巳,这就是大运中发出了不详之信号。大运干透甲木本可以引化丁壬之合,但有寅巳相刑使寅木破损而不能成为化神(吉而变凶之象)。流年乙亥,食伤并透而生火,财更旺,身反而更弱。故断此年为大灾之年。

大运甲寅(食神)天干甲木本可依仗地支三个寅木强根而制杀,但因寅巳相刑根基受损,反而助纣为虐使甲木虚浮无根,又被旺财所化,不能制杀,并且木助火势,火旺生土。七杀无制必伤身,况流月己未与年柱天克地冲,日主壬水根蒂全无,孤立无援,无一线生机,故断此年六月必有大凶。

通过此造凶灾分析推断,则进一步说明了只要我们熟练掌握了制止五行相生相克恶性循环的法则,就能准确地判断出命局的吉凶。

制的本身离不开五行相生相克,其实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始终把制化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到五行生克制化的意义。

论地支之性质

第二章论地支

第一节、绪言

我们在前面已再三阐明了天干五行生克制化,地支五行论刑冲刑冲合害.天干五行的旺衰,在由十二支构成的一个循环中经历了由生到衰的过程,这就是天干的生旺死绝.天地相合的表现就是天干与地支的结合.天干依附于地支,任何一个天干,如甲、乙、丙、丁……在地支构成的一个轮回中,有着各自的生长、发育、衰落的过程,所以,十二地支是评判天干旺衰的根本依据。天干只能以地支为根而表现其五行的旺衰,天干也就凭着地支的根显示自己的力量,去参与生克制化,而地支则以刑冲合害的形式发生着“质”与“量”的变化,同时,在地支的刑冲合害等种种的变化过程中,天干也要随之发生着五行旺衰的变化。故古代把天干地支的对应关系,作为反映、天、地、人三位一体的命运基础。由于五生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才形成了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古人为了更准确地记录丈量空间和时间,除了以自身的尺度,如尺、寸、年、月为基本工具外,通过观察天象、地理,采用了人类发展初期所通行的十进制、十二进制,分别用古代传说中神的名字来划分天地,这就是十天干与十二地支。天干象征空间丈量,地支代表时间丈量,空间和时间就象一个网络把分散在东西南北中的五行给串连起来了。

古人认为,天干地支是一体的,是世界机械框架的抽象,也叫干支一体象,在其四周按照不同的方法分布着金、木、水、火、土。天干地支好象浑天仪上的星球,天干为行星,地支为卫星,五行则是广漠浩大的空间。

天干,干的意思,地支则有支撑之意,也就是根。那么,天干与地支,实质就如树干和树根。根深而蒂固,就是说树根越旺,树干也越旺盛,故邵伟中老师提出了天干、地支不相生克的理论。

为了进一步深入理解这一理论,我们再谈谈地支的性质。

第二节、地支的性质

首先谈谈天干、地支及六十甲子的起源。

“据说,人类间有了奸诈的行为,人世间也就有了各种妖魔鬼怪,在上古黄帝的时候,有个叫蚩尤的怪神出世作乱。当时,黄帝十分忧虑,为蚩尤带给百姓的疾苦感到不安,于是,他与蚩尤在鹿区这个地方展开大战,直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黄帝仍然制伏不了蚩尤。黄帝便斋戒数日,筑起祭天、地的圆坛和方丘。这样,上天派遣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位,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位地支下界辅佐黄帝,黄帝让十位天干布成圆形的阵法,以象征天:让十二地支布成了方形的阵法,十二地就象征了地,他们各自掌管自己的职责,把蚩尤诱进大阵,这以后蚩尤就被制服了。后来,又出了个叫大挠氏的圣人,他为后代人担忧,叹道;“黄帝是圣人,尚且不能制服蚩尤这个恶神,万一后世人遇到灾害,承受苦难,该怎么办?因此,也就让十个天干和十二地支互相配合,形成了六十甲子。”

这只是一个传说而已,但却道明了天干、地支与六十甲子的来历,阐明了天干与地支的关系。

1、十二地支所属方位与四季;

在上古之时,大挠氏把甲、乙归于木,丙丁归于火,戊己归于土,庚辛归于金,壬癸归于水,另外,他又把十二地支分了类,寅卯属于木,巳午属于火,申酉属于金,亥子属于水,辰戌丑未都属于土。

东方属木,掌管春季,风和气清,万物开始生长,干支中甲乙寅卯都在这里;南方属火,掌管夏季,骄阳似火,酷热无比,万物繁盛,干支中的丙丁巳午都在这里,西方属金,掌管秋季,生清冷肃杀之气,万物开始凋零,干支中的庚辛申本都在这里,北方属水,掌管冬季,寒风凛冽,滴水成冰,万物都潜藏起来躲避严寒,干支中的壬癸亥子都在这里,因为木、火、金、水皆离不开土,所以黄帝让戊己土居于中央,而让辰、戌、丑、未各守四方,令位居四方的木、火、金、水也各有所得。

2、十二地支的阴阳所属

子阳,丑阴,寅阳,卯阴,辰阳,巳阴,午阳,未阴,申阳,酉阴,戌阳,亥阴。异性相合,同性相冲、相破。地支的阴阳属性在四柱预测过程中,也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3、论十二地支中的藏气(干)

子宫单癸水,丑宫己、癸、辛,寅宫甲、丙、戊,卯宫独乙木,辰宫戊、乙、癸,巳宫丙、戊、庚,午宫丁、己土,未宫己、乙、丁,申宫庚、戊、壬,酉宫只辛金,戌宫戊、辛、丁,亥宫壬、甲木。

地支所藏之气(干)较为复杂,其藏气有主气、杂气、余气之分,在命理预测过程中较为繁难。十二地支的五行分类,一般都指所藏之主气(本气)而言的。有些人常常把命理地支五行与六爻纳支五行混淆等同起来,这在命理中是一极大的失误,初学者必须分辨清楚。

第三节、论地支的相合

十二地支的相合是命理预测的重要理论,我们认为,测命应以合优先(先生后克)。

合,就是和谐之意,主要是指阴阳和谐。

一、地支的六合

子与丑合化土和天干相合的情况一样,十二地支的六合也各不相同。代表不同的意义。子与丑合,子五行对应是水,属性为阳;丑中所藏之本气对应五行为土,属性为阴,土有水侵润化为土,为旺盛之合。同样,我们还可以分析另五合的情况,限于篇幅,就不一一详述了。

寅与亥合化木,卯与戌合化火,辰与酉合化金,巳与申合化水,午与未合化土。

地支六合,在实际应用中,子与丑合可以化为土和水,午与未相合可以化为土和火。其因;亥子丑三会水局子与丑合时只少一支亥,巳午未三会火局,午与未合化只少一支巳,故在一定的条件下,子与丑可以合化水,午与未可以合化为火。这是邵老师在预测实践中,反复应用得出的结论。

那么,在预测实践应用中,是不是见合就合呢?不是的。地支六合同天干五合一样,也有一定条件的。

地支六合的条件;

1、地支六合没有节令的要求,只要两支紧贴相邻,两支中有一支天干透出合化的同一五行,就可按合化成功论。

2、地支六合无争合之论,凡紧贴之合合化成功,其余与合化相同的地支,视作为合局加力气论(即使隔支之支也作加力论,因为地支通根不分远近)。

3、命局任何一支与岁运之支相合,均以紧贴之合论。

4、地支六合小于任何半三合,三合,三会局的力量。地支六合凡与半三合,三合,三会局同时出现时,地支六合必须让位于半三合,三合,三会。旭果六合合化的五行与半三合、三合、三会合化的五行同为一气者,可同时存在。如子与丑合化水,与申子辰三合水局同时出现时,子与丑同申子辰三合局同时存在,都以水局论。午与未合化火,与寅午戌三合火局同时出现时,可以火局论。但子与丑合化水,午与未合化火均以六合论,而不以半会论(注意会局无半合之论)。

5、子与丑合化水,午与未合化火的合化条件与其它六合局的条件相同。若子、丑两支有一支天干透水即经合化水论,若两支之干水土同透。则以合化土论(因土是克水的)

例如;甲子、己丑这两组天合地合仍以合化土论。同样午未相合两支只要有一支天干透火就按合化火论;午未相合两支天干若火、土同透,如丙午、己未应按合化土论。又如;癸未、戊午两驵天合地合,若命局、岁运、天干有火透出,则按合化火。若命局、岁、运天干无火透出,这两组天合地合则仍按合化土论。

官印日财

坤造;壬子甲辰丁卯辛丑

           1112131

大运;癸卯壬寅辛丑庚子

           7383932003

此造年支子水与时支丑土为遥合,只合而不论化。逢大运辛丑与年支子水合化水成功,时支丑为合局加力。但庚子大运与时支丑只论合而不论化,因合化两支天干均无化神。

杀才日伤

乾造;丙午乙未庚辰癸未

           71727

大运丙申丁酉戊戌

 83932003

此造年月两支午与未合化火(年干有丙火引化),时支未土虽为遥隔,但年、月支午未合化火带动时支未土为合局加力,逢大运丙申,遇流年戊午与时柱天合地合,本应以合化土论,但命局中有丙火透出。故以合化火论。

二地支三合局

申子辰三合水局。寅午戌三合火局;亥卯未三合木局;巳酉丑三合金局。

三合局合化条件

1、地支三合局,只要命、运、岁中三支相见。不论远近,不论季节,只要有合化后的同一五行,在命运岁中透干。均以合化成功论。

2、三合局是由长生、帝旺,墓地三支构成的。如申子辰三合水局中,申为壬水的长生,子为壬水的帝旺,辰为壬水的墓地。三合局是以旺支为主即子、午、卯、酉。三合局中只要有一旺支再有其他两支中任何一支相合就称为半三合局。长生与旺支相合为生地半三合局,墓支与旺支相合称为墓地半三合局。半三合局与六合局的条件一样,参加半三合局的本支之干必须有一合化后有同一五行透出,方以合化成功论。

3、墓地半合局的力量大于六合局的力量,小于生地半合局的力量。

三、地支三会局;

寅卯辰三会木局;巳午未三会火局;申酉戌三会金局;亥子丑三会水局,辰戌丑未四会土局。

三会局的条件;

1、三会局合化成功的条件与三合局相同。只要命、运、岁三支相见,只要有三会局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就以合化成功论,多一支就为三会局加力论。

2、三会局无半三会局之论,三会局的力量大于三合局的力量。

3、在命、运、岁中,任何合局与三会局同时出现,均应让位于三会局。地支中所有的合局、会局,都必须让位于丑未戌三刑和辰戌丑未全的四库之冲。丑、未、戌三刑,辰、戌、丑、未四会土局,在命、运、岁中也必须有天干透土方可论成功。

任何六合、半三合、三合、三会局同时出现,如果同合一气者,均可同时存在。

印枭日食

乾造;壬午癸丑乙亥丁丑

            61626364656

大运;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

           485868788898

日干乙木生丑月处衰地,不得令。年月两干透正、偏两印,通根月、日时支。此为印旺身弱之命。可取为用神,食伤为喜神。此造表面上看,地支土旺,但因亥丑拱水,实际是天干、地支一片旺水。支中亥丑拱水向印。又财之原神丁火,虽以年支为禄根,但不宜坐墓受枭印隔克。年支午火也是用神财星之根,一旦有子水出现,即构成亥子丑三会水局,冲去午火,财星及原神丁火将连根被拔。天干枭印重叠,地支汪洋一片,即是明显的克父征兆,象这种组合的命局,一旦岁运成熟,一般都是幼年丧父,中年克妻、破财或有伤病之灾,晚年克子。但此造,由于幼年比劫旺,印旺而丧父,中晚年因用神到位,并未出现克妻克子之灾。

初运甲寅,比劫遇旺地。(六岁)流年戊子,财星透出,与年柱天克地冲,地支亥子丑三会水局,会去丑土,冲去财星原神食伤之根午火,天干旺枭夺食,财星戊土有克无生,故此年丧父。

运行丙辰,流年壬子,亥子丑三会水局,命局一片汪洋。象这磁命局,五行严重偏枯失衡,财星又未透出,又不涉及到婚姻宫和财星,一般多为伤病或破财。实际是患血吸虫病,死里逃生。

我们在地支六合中谈到,地支相合若化神受重创时,也不能按合化成功论。半三合也是如此,那么,三合局和三会局也要在主制之五行的力量超过了三合、三会之化神的力量时,才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如在命、运、岁中有六合、半三合或三合局与自刑同时出现时。要以自刑为主,若自刑与合局同为一气时,可同时存在。三会局与三支自刑,丑未戌三刑同时出现时,均让位于三支自刑,丑未戌三刑,刑合一气时,也可同时存在。命局中如果出现了三会局,一般就不会有化神受制的情况。若出现化神受制,必须是命、运、岁构成了两种对抗性五行会局。命、运、岁如果出现了两种会局相对抗,其吉凶的断法的三;

1、两种对抗之五行,不按主克和被克五行论,而按方局论,不参考小运;

2、两个方局不按节令旺衰定强弱,而以力量之大小定胜负,有生助者为胜;

3、强者若制服了弱者,其弱者之五行在命局中被克则有灾。

伤官日财

坤造;庚寅甲申己卯癸酉

           1112131

大运;癸未壬午辛巳庚辰

           51617181

日干己土,天干无生无助,地支虚浮无根,又财官夹日,身为弱极之命。幸有年干透伤官直接制官护身而显其贵,但这种命局组合,最怕岁运有财星和官星透出,泄伤生官制身,若岁运不出现财星和官星,时干之财则不能构成泄伤生财再生官之患。逢大运庚辰。流年壬戌,与命局构成申酉戌三会金局和寅卯辰三会木局,形成金木相战。命、运虽两透伤官,但根据五行相生的顺序为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命局中无火,故官制身。此两组三会局相战是木得水生,金则泄耗交加,日干克泄无生,为伤官制不住官,日干受克,故断此年有官非之事或婚姻不顺。由此可见,命、运、岁出现两组三会局时,仍可按天干互化的原事进行推断。

地支相合若与天干相合争化神时,应以地支相合为主,天干相合应让位于地支,因为天干合化的条件中规定“两干相合,地支化神被合化为其他五行,两干则按合而不化论”。

例如;乾造;甲辰乙亥庚午戊寅

逢大运戊寅。流年己卯,虽然年干与流年甲己合化土,有年支辰土为化神,按合化成功论,但因化神辰土已加入了寅卯辰三会木局,不再是甲己合化土的化神,故甲己合化土就不能以成功论,除了上述原因外,甲己合化土如逢岁、运之支寅、卯木时,甲因有了强根,也不能以甲己合化土论。

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我们下面特举一实际命造进行分析;

劫比日才

坤造;辛卯庚寅庚辰乙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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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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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庚金生寅月处绝地,不得令。幸有年月透比劫帮身,又通根时支羊刃,身不算弱,地支有寅卯辰三会财局,此造为身旺财更旺之命,

时干乙木与日干庚金合化金,坐支有合化的同一五行,但因月令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故乙庚只合不化。此种合而不化,只待申酉岁运可以引化。可惜乙木已是寅卯辰三会木局的化神,即使遇申酉岁运,乙木也不能与庚合化。

如大运癸巳。流年辛酉,本可引化乙庚合化金,但因乙木为寅卯辰三会木局的化神,故乙庚仍然不给合化。此造如论乙庚合化金成功,那么辛酉年则为财星被合身旺,应为破财[之象。实际此年断其有进财之喜,命主当场认证。

再看进入甲午大运,逢己巳流年,甲己本可以合化为土,但因甲木在命局中有寅卯辰三会木局做强根,故而甲己不化,如果此年按甲己合化成功论,乃印旺之年,印旺生日主及比劫,身旺比劫旺夺财(此时身与财力量相差悬殊),此年应为破财之年。实际上此年日主发了大财,这主要是因为日主有印(己土)生身,财有甲木相助,身旺财旺,身财两停之故。

此人四柱,可以从命局所透天干十神,看出其六亲情况,具体判断如下;

1、断命主兄弟姐妹不多,命主回答;我独自一人,上面一兄,一姊都已夭折。

观此造比劫如林,若以古书所言,应以兄弟姐妹成群而论。又有书论比劫旺不利六亲,因此也有不利兄弟姐妹之意。这两种论断,看来相互矛盾,若按两种断语而论,则使学者无所适从。经反复研究,发现他们之间并不矛盾,如果道破天机,其实就是各类断语要分清其使用权用条件。如“比劫如林,兄弟姐妹成群”。是在印旺比劫多的情况下,印旺才能生比劫,故比劫如林,兄弟姐妹才能成群。若比劫旺而多,柱中无印又无官,这为子多而母弱,其母能生不能养。故断此造兄弟姐妹不多,十分应验。

2、此造克母而父亲长寿,命主承认母亲早丧,而父亲健在。

古书有论,比劫旺,克父克母。并不是所有有比劫都克父、克母。此造就是只克母而不克父的例子。因其偏财藏在月令之中,又有寅卯辰三会财局,财旺能胜比劫(就同身旺能胜财官一样)。故此造不克父。

命主要求为其推断母亲逝于哪一年?

断其母逝于1959年己亥,日主初运辛卯,寅卯辰三会木局又得运支加力,劫旺,财旺,印星土克泄交加无一线生机,故断此年丧母。当时,就得到了求测者的认定。

3、此造是一个女强人,但只富不贵。文化水平低,不喜欢读书,会做生意,会赚钱。

命主当即承认,自己从小不爱读书,见书就头疼。放暑假卖冰棍,放寒假卖烧饼。以致后来学习无长进,想方设法做生意赚钱。先开文俱店,后来贩木材,这都与她命局的组合十神的性质和命中的喜忌有关。

以上,均以命局透干十神性质而断的。比劫透干而旺的人,非常要强,不甘落后。命局透财而旺之人,一生都为财而奔波,故可断此人,是一个喜欢做生意又会赚钱的女强人。

第四节地支相刑

“刑”。皆为不吉之义。如;刑害。刑伤。刑罚,犹如受罚,受折磨痛苦等。也难怪,古今的一些命理书籍中对地支的相刑,也明明白白地解释为“刑者,便会有刑罚之灾,伤病之灾”等,于是,一些搞命理预测的人,命局中见“刑”也就以灾论之,无半点含糊不清的言辞。人云亦云,相传沿续。只有邵伟老师在《四柱预测学》中才首次提出;“刑,亦有吉有凶”的论断。邵伟中老师在此理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地支相刑,只不过是地支五行在流转中的一种转化方式,刑吉则吉,刑凶则凶”的理论。并在实践中总结了“关于地支相刑的具体使用条件和在四柱预测实践中如何运用。

邵伟中老师从“刑”之意义入手,具体地分析了“刑”只不过是相刑两支中所含五行之气的相互论战,“刑”之结果,只是令地支中所含五行之气发生了质与量的变化,若四柱中有“刑”则要看刑之结果,感应天干五行了生了哪些变化,再根据天干五行的生克变化,以定四柱五行的平衡状态,若在岁、运中逢刑或引发成刑,刑之结果,又会感应天干五行旺衰的变化,再根据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以静态命局五行的平衡状态为基准,来评判动态命局五行的平衡状态以定吉凶。例如;

伤官日才

坤造;辛卯乙未戊午癸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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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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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戊土生于季夏,坐刃,时支有根,日时两干戊癸,合而不化论土旺而助日干,又月、日两支,午未合化土成功,可见日主身旺。但月坐官星乙木,以年、月支卯未合化木为根,亦为旺。又年坐伤断,依仗旺土之生,视目以待克制官星,此实为克夫之象。宜取官为用,财为喜。

步入戊戌大运,时支、月支、运支构成丑未戌三刑,刑之结果,三支中的余气皆无,而土逞旺势,又遇流年辛酉,地支酉金,便依仗其透干辛金得旺土之生,而冲去官星乙木之根卯木,可怜官星有克无生,故此年命主丧夫无疑。(其年此女之夫果车祸而亡)。

此例为刑凶则凶。命主身旺忌土,忌金,偏遇丑未戌三刑和酉年,土、金两旺,刑去了未中用神官星乙木之根和喜神财星癸水,丑中之根,母旺子相,金仗母势又冲去卯木,官星乙木,根蒂皆无。天干五行生克制化的状况是;土旺生金,金旺生水,水弱,金则越水而制木枳剩土金,命局五行严重失衡,故有丧夫之大灾。

相刑的种类有;

1、未戌相刑;2、寅巳申相刑3、子卯相刑;4、辰、午、酉、亥自刑。

一、丑未戌相刑。

丑未戌相刑,诸书论之为恃势这刑,即丑中冬季水旺,金遇墓则弱;未中夏季火旺,木遇墓则弱,戌中秋季金旺,火遇墓则弱。丑未戌中五行各持旺势刑其弱者,相互克战,结果土旺四季,余气皆无,诸书中,把丑未戌相见,也皆论为刑。如;丑未相见,称之为丑刑未,未戌相见,称之为未刑戌。戌丑相见,称之为戌刑丑,以上诸论,确实难以苟同。

丑未戌相刑,并非是见刑则刑,也并非是两支见之则为刑,而是有条件的。

1、丑未戌相刑的条件;

丑未戌相刑,若三支在命、运、岁中同时出现,(不分远近),又有戊、己土透干时,则为相刑成功,重复出现任何一支或两支亦以加力论。若四柱中三支全见者,天干未戊、己土,当运、岁天干透出时也以相刑土旺成功论。如果命、运、岁各出一支而丑未戌相刑土旺成功者,吉凶最明显。

2、丑未戌相刑的性质;

丑未戌相刑土旺,其力相当于土的三合局,大于其他三合局,三会局的力量,小于辰戌丑未全的四会土局的力量。凡与丑未戌相刑共支的三合局、三会局,均以丑未戌相刑为主。如寅午戌三合火局之戌,亥卯未三合木局中之未,巳酉丑三合金局中之丑,申酉戌三会金局中之戌,巳午未三会火局中之未,亥子丑三会水局中之丑,均让位于丑未戌三刑。

若仅有丑未两支相见,就称之为丑未相冲。如果两支紧邻,其中有一支干透己土,则为相冲成立。如果两支皆无己土透干就不以相冲论。丑戌两支相见,未戌两支相见,既不论冲,理会不论刑,如果有戊、己土透出,只论其有土之本气根。

丑未戌相刑有吉有凶。何刑为吉,何刑为凶,这要以命局对土的喜忌而定。如果命、运、岁中丑未戌三支全见,若天干没透出戊、己土时,命主以土为喜者则凶,以土火忌者则为喜。若天干透出了戊、己土时,命主以土为喜者则吉,以土为忌者则凶。

财财日财

坤造;辛丑辛卯丁卯辛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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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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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三十一岁步入乙未大运,在命局中,月支、日支、时支与运支构成了亥卯未三合木局,偏印旺极。天干透出三辛金,以地支丑中杂气为根,金木相战急需土助,逢流年甲戌(94年),命、运、岁构成丑未戌三刑,本以为喜,可惜天干没透戊、己土,刑不能成立,故其父在一次车祸肿丧命,其兄断了一条腿,自己也损财20余万。

上例充分地证明了,丑未戌相刑,若天干不透戊、己土,地支之土再旺也不能生克天干。此即刑吉不成反为凶之例。

同时,从此命例中还可以明确一点,当丑未戌三支全见,天干不透戊、己土时,则刑就不论成功,若命、运、岁中有其它合局出现,符合合化条件时,则仍以合化成功论。

3、丑未戌相刑的具体运用

(1)丑未戌相刑无破局之说。丑未戌只要构成相刑的条件,多支或遇冲,均为相刑加力论。若遇辰冲,便形成了四库逢冲或四会土局,故丑未戌相刑根本就无破局之说。

(2)丑未戌相刑或辰戌丑未四库逢冲,均为土的合局和方局,故不能再做其它五行之库或根了。如;甲木见未为库,乙木、丙丁火见戌为通根,庚金见丑为库,辛金、壬癸水见之为通根;壬水见辰为库,癸水、甲、乙木见之为通根。

(3)天干相合与丑未戌相刑争化神时,天干相合要服从丑未戌相刑。如;戊戌、癸己合化火时,可按戊癸合化土旺论。

二、子卯相刑

子卯相刑也是三刑之一。最早子卯午三字见全才论相刑,故亦称三刑。由于命理学不断发展,便从子卯午三刑中派生出午午自刑,子卯相刑,而卯午相刑便失去了实际意义。后来的一些命理学家经过实践的验证,证实了子卯相刑、午午相刑,在命局的实际预测中才有其实在的意义。《滴天髓》一书中,对子卯相刑提出。“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

又有书中说;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卯木即为子水之子,今子刑母,为无礼之刑也。

《滴天髓》一书,虽意在指出子卯相刑的意义和性质,却只用一句反问,其仍含而未露,而诸书之说,只不过,给子卯相刑,冠之以名而已。只有邵老师才明确地阐明了为什么称相刑?子卯相刑有什么实在意义?在地支五行的流转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1、子卯为什么称相刑;

“是谓相生,何以相刑”?子卯的确是相生,但一切事物之所需都有个相对适量问题。如植物的生长需要相对的适量的水,如果超过了相对的适量,就会因水患而成灾;反之,当水不是相对的适量时,植物为了满足生长有需要,必然要将水吸收尽净。这是一种自然界的现象,但我们从这种现象中就不难悟出子卯相生却为什么称相刑的道理。子为什么刑卯?当卯木不需要水的时候,而命局中的水却很多很旺,对卯木就要产生危害,故称之为子刑卯;卯刑子,当在命局中缺水的情况下,而木却很多、很旺却将水吸收尽净,对子带来危害,故称卯刑子。当命局中,子与卯都以相对的适量出现时,即论子生卯,而令卯木生旺则就不以刑论之。例如;

财印日劫

乾造;丙子辛卯壬子癸卯

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

此造“壬子日元,支逢两刃,干透癸水、丙火,五行无土,年干丙火临绝,合辛化水,最喜卯旺提纲,泄其菁英。能化劫刃之顽。秀气流行。为人恭而有礼,和而中节。至甲运,木之元神发露,科甲连登;午运得卯木生火,及乙未、丙运,官至郡守,仕途平顺。以俗论之。子卯无礼之刑,且伤官羊刃逢刑,必至傲慢无礼,凶恶多端矣。”

此为《滴天髓》一书中的命例。举此命例,有力地说明了。在命局中,当子卯都以相对的适量出现时,并为命局所喜,则为贵,就以“刑吉则吉”论,同时。也严肃地指出了见子卯就以刑论的错误,有力地批判了“见刑则灾”的谬论。

此即子卯相刑的实际意义和实质。邵老师所提出的“刑吉则吉,刑凶则凶”的理论就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和升华。邵老师认为地支五行相刑,只不过是地支五行之气在流转中的一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形式,就在这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地支五行发生了质与量的变化,从而感应天干,发生同样的五行的流转——生、克、制、化,在此流转的过程中,若流转有情(顺应五行之气流转),则为吉,若五行流转受阻(与五行之气流转相悖),则为凶。这就是此种理论的真正内涵。

为了使我们更深刻地领悟和熟练掌握子卯相刑在命局中吉凶的具体推断方法,我们对此命局再加详析。

此造“壬子日元,支逢两刃,干透癸水、丙火,五行无土,年干丙火临绝,合辛化水”。天干、地支,除两卯之外,一片汪洋,有了两卯当令而旺,水才得以发泄,故卯木便成了四柱中之贵气。至甲运无神发露,科甲连登,午运得卯木生火。此步大运奕为甲午大运,却将运干。运支分看,各管五年。通过预测实践证明,干支在十年的运程中都有很重要的作用,这种大运干支分论之法,也不符合“干支一体说”。就以此命造为例,甲午大运,干透甲木,甲木以两卯为刃,年干丙火,运逢强根,丙辛不合,则比劫癸水生甲木,甲木生丙火,丙火得生旺,日主身旺得泄耗,为身旺、食神旺、财旺,五行流转有情,命局五行得以相对的平衡,故此十年科甲连登,步步高升。步入乙未大运,运支与命局中两卯半合木局,为身旺,食伤旺,日主身旺得泄,五行流转有情,命局五行又得以相对的平衡,故春风得意,官至郡守,仕途平顺。

邵老师在总结古人经验的基础上,再结合自己的预测实践,而归纳出了子卯相刑的基本条件,即;命、运、岁的地支中,若见子、卯两支全,天干双透出甲、乙木者,子卯方论相刑,否则,就不论刑。若四柱中,有一子或一卯,天干又透出了甲、乙木,待岁运中又出现了卯或子时,也论子卯相刑,此为岁运引发;若四柱中子卯全见,只有甲、乙木没能透干,当岁运来临时,天干透出了甲乙木,子卯也以刑论。

劫枭日劫

乾造;癸未庚申壬子癸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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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己未戊午丁巳丙辰乙卯甲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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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壬水生于申月长生之地,自坐羊刃,且申子半合水局,干透两劫一枭,金水一片,最忌再行金水大运,火土之运也实难阻住波涛汹涌之势。最喜食伤泄秀,可化劫刃,生财星,恰逢日、时两支有子卯相见,最为贵,只待甲乙木透干方可富贵。

初运官杀、财运,历尽坎坷。丙辰大运与命局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水势更旺,命局五行更加失衡,多灾多难。一步入乙卯大运,命主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跃而成为百万富翁。这就是五行流转的奥妙。身过旺,五行之气的流转,最适宜顺势而泄,不宜触犯其旺性而逆转,造成命局五行严重失衡,这就如汹涌澎湃的江河,堵。只能酿成更大的灾害,只能疏通其流,才会变害为利。故命主前几步大运,人生坎坷,多灾多难。而步入乙卯大运,命主无限风光。其主要原因是;“大运乙卯引发了命局中卯未半合木局成功,又有两卯刑一子日主身旺而得泄之故。步入甲寅大运。仍为命主的好运。

从以上命造的分析,我们应当更加清楚子卯相刑的奥妙。

印印日杀

坤造;辛卯辛卯壬子戊申

            818283848

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

           5969798999

日干壬水生卯月不得令,自坐羊刃又与时支申子半合水局,又年、月两干双印生身,虽时透七杀,却无根蒂,为身旺之命,宜取食伤生财为用,喜年、月两卯,日支一子,可泄水之旺性,故此为贵,只待甲、乙木透出时,则为喜。金、水为忌。

初运壬辰,干透壬水比肩,地支又有申子辰三合水局,此步大运为忌,身过旺,命局五行偏枯,严重失衡,故家境贫寒,本人休弱多病/逢庚子流年(60年),干透枭神,地支子水为申子辰三合水局加力,命局五行金水一片,水势光涌,肆虐逞凶,故断此年命主在大灾。实际命主此年曾昏死过三天,险些丧命。此命局五行金水过于强旺,只因甲、乙没有透干,子卯相刑未得成功,此即“刑吉不成反为凶“。若天干透出甲、乙木,子卯相刑成功,身旺有泄不但无灾。反会吉顺。

癸巳大运,大运与时柱天合地合,戊癸合化火,合而不化,巳申合化水成功,仍为忌神加力,命主仍难摆脱困境。但逢流年甲寅(74)却是吉顺,被评为模范教师,乙卯年(75年)又由小学调到中学任教,其因,显而易见,就是因为流年天干透出甲、乙木,子卯相刑成功,可泄旺水之故。

甲午、乙未大运,用神天元发露,子卯相刑成功,可泄旺水之势,命局五行得以平衡,官职连升,事事吉顺,甲子年(84年),两子刑两卯,提升为中学校长。丁卯年(87年)三卯刑子,伤官生财,财生杀,杀印相生,命局五行流转有情,升为副市长(未晋级)。壬申年(92年)正式晋为正县级。丙子年(96年)又晋升为副厅级。

从上造命主实际生活经历来看,命局中子卯相见,当甲、乙木不透干时,命主就灾难重重,祸事百端,当岁、运中透出甲、乙木时,命主便青云直上,吉事不断,这就是子卯相刑在命局中的重大作用,望能深刻地省悟其中的道理。

那么,是不是命局中子卯相见,当透出甲、乙木时相刑成功,命主都会春风得意,凯歌高凑呢?不是的,这要看子卯相刑,是命局五行所喜,还是命局五行所忌。

三、寅巳申相刑

寅巳申相刑在地支相刑中是最为复杂的,令不少学易者始终难以驾驭。由于复杂、多变,在实际运用中往往会遇到很多难解难分之疑。有淡少人还在认为,只在寅巳申三字全者,就以相刑论;还有的人,由于受一些古书的影响,见刑则灾的模糊观念尚存。寅巳申相刑,并不是三字全者就以刑论,若是如此,寅巳申相刑配上天干,其不同的组合,就有一百二十五种之多。但是,这么多的寅巳申相刑是不是都会给命局带来影响呢?我们已经再三强调,“刑”,只不过是地支五行之气,在流转中的一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方式,从而使地支五行之气发生质与量的变化,那就必须要求有一定的条件。这也和世上的一切事物一样,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相互作用,完成其转化。但古今一些书籍中,对寅巳申三刑却无明确的条件规定,有的含而不露,有的含混不清,有的甚至见寅巳申三字全者便以刑论,令学者摸不清头绪,不知所以然。邵老师在他所著的《剖析》一书中,才首次披露了寅巳申相刑的具体意义的实质,邵老师曾阐述说;“如寅巳申相刑火旺便刑申金,巳申相刑,有相生,相克,相合之意。”地支五行之气是以相“刑”的方式而发生“质”与“量”的变化,如寅巳申相刑火旺则刑去申金,只有火的五行存在;巳申相刑土旺生金,则刑去寅木,只有金之五行存在;巳申相刑水旺,申便不冲寅木,则有水木两种五行存在,这种“质”与“量”的变化也必定感应天干,令天干五行发生旺衰的变化。如;甲木以寅木为禄根,庚金以申金为禄根,寅巳相刑火旺则刑去申金,庚金则会失去强根而变弱,从而便完成了地支五行之气与天干五行之气的相互流转,此即天地感应。由于岁、运的变化。天地五行之气,便不停地发生变化,不停地流转,令命局五行的平衡状态也随之变化,从而便预示着人的吉凶祸福,此即“天人感应”,“天人合一”之说。这就是地支刑、冲、合、害的真正实质。

1、寅巳相刑的具体条件:

《滴天髓》一书中,“称寅刑巳为寅木生巳火之意”。相刑的条件和寅午半合火局的条件一样,寅巳两支必须有一支天干透火。如;丙寅与己巳或丁巳与戊寅,这样寅巳相刑才能够成立,寅巳相刑而火旺,便要刑去申金。

2、巳申相刑的条件;

(1)相生之意;

巳为金之长生,申乃为金之禄刃,巳申相刑乃为土旺而生金。即巳与申相刑时,其中有一支天干必须透土。如;戊申与巳或己巳与申。同时,其它天干必须有庚金或辛金透出,才能以土旺生金论。这时,金旺便刑去寅木。

(2)相克之意;

一般是指在构成寅巳相刑有基础上,因寅巳已完全化火,巳再与申相刑即火旺而刑去申金。

(3)相合之意

巳申合化水,乃地支六合之一,故巳申相刑为水旺,巳申相刑,两支中必须有一支透水,(癸巳与申、壬申与巳)才可论水旺而生寅木。

在构成寅巳申相刑的条件下,若巳申相刑以水旺论,此时,寅就不冲申,申也不冲寅了。

3、寅申相刑;

寅申相刑实为相冲,寅木旺可冲去申,申金旺可冲去寅木。

但我们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寅巳申相刑,并不是循环相刑,无休无止的。当寅巳申三支全见,首先要看寅巳相刑,构没构成寅巳相刑火旺的条件,如果构成了条件,便以火旺论,那么,寅木就刑去申金;如果不符合条件,就看巳申相刑,巳申相刑,若符合土旺而生金的条件,便以土旺生金论,申金便刑去寅木。若巳申相刑符合巳申相合的条件,则水旺,申就不冲寅。寅也不冲申,如果,以上的条件都不具备,寅巳申相刑。就不以刑论。

如若寅巳申相刑,只有两支相见,如;寅巳相见,也以刑论,如果符合相刑条件,便以寅巳相刑火旺论(同寅午半合局);如果,巳申相见,符合地支六合的条件,则以合化水论;如果寅申相见,符合地支相冲的条件,则经相冲论。

只有我们准确掌握了寅巳申相刑的条件,才能够把握准相刑后五行转化的情况,推断出天干五行发生的旺衰变化,以评定命局五行平衡的状态而定吉凶。

例一;寅巳申相刑,火旺刑申金例。

坤造;(938)官财日印

戊寅丁巳癸丑庚申

51525

大运;丙辰乙卯甲寅

          435363

此造日干癸水生于巳月,不得令,虽坐下有根,但年、月透财官,财以寅巳相刑为强根而当令,财、官紧贴相生威胁日主,幸有时透印星,可以化杀生身,故取印为用神,比劫亦为喜,财官为忌,食伤也不宜。

当步入甲寅大运,与时柱天克地冲,引发了命局中的寅巳申相刑,两寅刑巳,以月干丁火为化神(同寅午半合火局),寅巳相刑火旺,便刑去申金,又逢流年丙午(66年),寅午半合炎局也论成功,为刑合一气。命、运、岁天干五行的状态是;伤官生财,财生官,但官星之根连刑带合,已全部化为财根,只剩一丑土,官不能化财,财则越级而制印,身无印扶,命局五行严重失衡,故此年命主丢官罢职,下放农村劳动。另外,从此例命造中,我们还可以清楚一点;“刑合一气时,可以同时存在”。

例二;寅巳申相刑,土旺生金,冲寅木之例。

乾造;1960年

官才日劫

庚子戊寅乙丑甲申

7172737

大运;己卯庚辰辛巳壬午

           67778797

日干乙木生于寅月得刃之旺令,又时透劫财而助身,虽年透官星庚金,以时支申金为禄,又月透财星,自坐长生而得令,但日主仍为偏旺之命。宜取官杀为用神,财为喜,印比为忌。

命主步入辛巳大运,寅巳申三支全见,再逢己巳流年(89年)则相刑条件具备。巳申相刑,岁干己土为引化,又天干有庚金透出。则土旺生金,金旺则刑去日干之强根月支寅木,日干则身浮无依而弱极。此时,命、运、岁五行的状态是;官杀独旺,五行代偏枯,严重失衡,官杀制身,必有官非之灾,实际命主因打群架被判刑二年。

壬申年(92年),寅巳申三刑又具备了相刑的条件,一巳与两申相刑,巳申相刑而水旺(同巳申相合)刑去了官杀之禄根申金,财之禄根巳火。命、运、岁的五行状态则为;财生官杀;官杀生印、印生身,五行流转有情,使命局五行得以相对平衡,故断命主此年有进财之喜。实际命主此年经商赚了七八十万元。

从以上两个命例中,完全可以看出,寅巳申相刑条件具备时,令地支五行便开始转化,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也随之而变化,如五行流转有情,命局五行能得以平衡就为吉,否则就为凶。故“寅巳早相刑,有吉,也有凶。刑,为命局所喜则吉。刑为命局所忌则为凶”。

例三;寅巳申相刑,水旺生木,申不冲寅,寅也不冲申之例。

坤造;1950年

杀劫日财

庚寅乙酉甲戌戊辰

9192939

大运;甲申癸未壬午辛巳

          59697989

日干甲木生于酉月,不得令,月透比劫不但不助身反而合杀而克身,日支、时支又辰戌相冲而财旺,虽日干年支得禄,但旺杀、旺财两夹,克耗交加,日主身弱无疑。宜取印、比为喜用,财官杀为忌,食、伤也不宜。

步入辛巳大运,为命主之忌运,官杀得运支与月支半合金局之强根,财也逢旺地,又财官得运干辛金之引动,遥隔之生变为直接相生,官杀旺极必制身,故断此步大运为不吉。逢流年庚午(90年)又增加了财官之力,克身更重,使命、运、岁的五行更加失衡,故断命主此年不是破大财就是有官非之灾。逢辛未流年(91年),同理,实际上命主这二年破大财。

逢流年壬申(92年),寅巳申三支全见,并具备了相刑的条件。巳申相刑,以岁干壬水为引化,刑之为水旺,则申金就不冲寅,寅木也不再冲申金,此时,命、运、岁五行状态是;财生官杀,官杀生印,印生身,五行流转有情,命局五行得以平衡,故断皮年命主有进财之喜。命主此年发了大财,除还前二年的欠款外,还余三十多万。

此命例中,有巳酉半合金局,申酉戌三会金局,合会一气,但因寅巳申相刑成立,便刑破了合会之局。并由命主的实际生活经历,完全证实了此种理论的正确性。如果,巳申相刑土旺生金,此合会金局即可同时存在,以刑合一气论。其它均仿此理。另外,天干相合时,如果遇寅巳申相刑,如;甲己合化土,以巳火为化神,因己火参刑,而化为其它五行时,则甲己就以合而不化论;再如;乙庚合化金,以申金为化神,因申参刑,而化为其它五行时,则乙庚也以合而不化论,余皆仿此。

例四;坤造;枭杀日才

甲辰壬申丙辰辛卯

伤食

大运;己巳流年;戊寅

此造命、运、岁构成寅巳申相刑,因巳申相刑水旺,此刑与寅卯辰三会木局可同时存在。而甲己合化土,甲因遇三会木局之强根则以合而不化论。(再说辰土参会,巳火参刑都已不为原五行,已不是化神了。)

例五;官枭日财

坤造;癸巳甲寅丙辰庚寅

大运;乙卯流年;戊申

此造因流年戊申,岁干、年干戊癸,以年支巳火为化神,天干又有丙火透出,戊癸合化火成功,寅巳相刑则以戊癸化火为引化而刑之火旺,故可刑去申金。

四地支自刑

《滴天髓》一书,称“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之说便深刻地道明了辰、午、酉、亥自刑的真正意义。此即是说,同党多妈是旺的意思,也就是说,自刑而旺。

地支自刑,以本气刑旺论,其刑之吉凶,则视其在命局五行中的喜忌而定,为命局五行所喜,刑之则吉,为命局五行之所忌,刑之则凶。有些书中,把辰、午、酉、亥四字全见者亦视为自刑,此不是误解就是笔误,无有此论,自刑,只有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才能称之为自刑。

自刑,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绝不是两支相见就论自刑。自刑,有两支自刑和三支自刑,两支自刑的条件与地支六合的条件相似,即相刑的两支相见而相邻,两支中,其中必须有一支有相刑之本气五行透天干,方可论自刑成功。如;戊辰与辰,丙午与午等。三支自刑的条件与地支三合的条件相似,即相刑的三支全(不分远近),而只要天干有相刑之本气五行透干,就可论三支自刑成功,若多一支,则以加力论。

若四柱中,有一支或二支或三支,而又未构成相刑条件的,当岁运来临时,补足了相刑的条件的,则为岁、运引发,也以自刑成功论。

两支和自刑成功者,若与合局(六合、半三合、三合局)同时出现时。则以两支自刑为主,合局都要让位于两支自刑。如;申子辰三合水局,则应让位于辰辰自刑,亥卯未三合木局则让位于亥亥自刑等,若两支自刑与合局、会局同不一气时,均可同时存在,以刑合一气论,如;巳午未三会火局,寅午戌三合火局与午午自刑;申酉戌三会金局,巳酉丑三合金局与酉酉自刑等,均可同时存在,以刑合一气论。

三支自刑成功者,若与合局、会局同时出现时,则以三支自刑论,不论是合局、会局均应让位于三支自刑,如三辰自刑成功,若与申子辰三合水局或寅卯辰三会木局同时出现时,则论三辰自刑,申子辰三合水局,寅卯辰三会木局就以刑破局论。

两支自刑,本支透出之本气,五行受克制者,亦不以自刑成功论。两支自刑,地支中有一支相冲者,则不以自刑论(辰辰自刑除外);三支自刑,地支中有两支相冲者(辰辰自刑除外);则也不以自刑论。

例一;自刑若为命局五行之所忌,多为不吉之例

劫财日财

乾造;庚戌乙酉辛酉乙未

          111213141

大运;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

           71819120012011

日干辛金生于酉月为禄,得旺令,又自坐禄,年干劫财旺而帮身,天干虽透出两个财星,不宜月干财星却于年干庚金合化成功而助身,又地支酉酉自刑成功,日干辛金更旺,而时干财星乙木,自坐墓地遇酉月而临绝,日主旺极而克之,乙木受旺金之克,必有灾,乙木有为手脚之论,故断命主手脚必有伤残之灾。实际命主是先天一小儿麻痹症,双脚残疾。

例二;岁、运引发自刑成功之例

杀枭日食

乾造;癸巳乙卯丁卯己酉

            414243444

大运;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

           5767778797

日干丁火生于卯月,不得令,但有年支为刃,月柱透枭神,自坐月令为禄,日支又为禄,又能化掉七杀而生身,虽时透食神,亦年支得刃而旺,但日干有旺枭相生,仍显身旺,故为枭旺身偏旺之命。此命造,枭旺过日主,明现有枭神待机夺食之象,地支又有卯酉相冲之象,此皆为日主之隐患。

行入壬子大运,又逢流年辛酉(81年)。岁支酉与年支巳半合金局,岁支酉与时支酉,又自刑成功,刑合一气,可同时存在,令辛金更旺,同时,运支子与月支卯相刑,水木同透,也令木更旺。而日干丁火,食神己土,因巳酉半合金局而虚浮无根,卯酉之冲。因天干有旺水通关,亦就不冲了,形成了金旺生水,水旺生木之势,乙木则犯旺而夺食,因日干无根,又贪合官星壬水,食神克泄无生,终被枭夺,命局五行严重失衡,故断命主此年必有大灾。实际命主此年被判刑坐牢。

例三;自刑,也以刑吉则吉,刑凶则凶论吉凶之例。

印食日财

乾造;戊子癸亥辛亥甲午

           515253545

大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

           5363738393

日干辛金生于亥月为沐浴,为得令。月上食神癸水,逢两刃一禄,独旺局中,泄身太过幸喜年柱戊土透出印星,通根时支午火,虽不能越食神生身,但可制食神而减其旺性,可令亥亥自刑不为患,但日主虚浮无根,仍为弱极之命,应首取印为用神,比劫为喜神,官杀亦为宜,忌行水木之乡。命主前两步大运甲子、乙丑,均为北方水乡,生活坎坷,多灾,多病。

行乙丑大运,逢辛亥流年(71年),命、岁构成三亥自刑,又运支、年支与三亥构成亥子丑三会水局,刑会一气,可同时存在。逢壬子流年(72年),两亥自刑,又与运支丑与岁支、年支两子。构成了亥子丑三会水局,刑会一气,此两年皆因水旺冲印星之根午火,水旺,土散,身泄太过造成了命局五行严重失衡,故命主此二年必有大灾。据命主认证;因患肾炎整整卧床两年。

行丙寅大运,运支与时支寅午半合火局,丙辛则合而不化,官星得旺,可耗食神之旺性,命主大有转机。逢流年癸丑(73年),虽仍有亥亥自刑,又有亥子丑三会水局,但有甲木生火泄其力,又有印星戊土之克、官星之旺耗,食神旺性大有耗减,命局五行减少了失衡,此即应以吉断。实际此年命主病体已经见愈,而且有花烛之喜。

行丁卯大运,逢流年癸亥(83年),虽岁支亥水又为两亥自刑加力,构成三支自刑,但运干七杀以午火为禄为旺,财星甲木又遇运支卯木为强根。命主五行的状态是;木可泄去水一部份力量,因水旺于甲木之力,便克丁火,则水又耗去一部份力量,剩余之力,还有印星旺克,实际命局五行的状态是;财生杀,杀生印,合力抗食神,命局才得以相对平衡,故断此年有进财之喜。命主当即认证说;“这一年我赚了五万多元,又被评为县里致富带头人。”

行戊辰大运。为印逢旺地,用神到位,忌神出鬼没得制,故此步大运为喜,其中乙亥、丙子、丁丑,这三年为平顺。钱财有盈

第五节地支相冲

地支相冲,也是五行生克关系在地支中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它同样不能用地支所代表的正五行来论直接生克,而是用相冲的形式来表现它们之间的这种生克关系。在地支相冲的过程中,力量大的可以冲去力量小的;旺者可以冲去衰者;数量多的可以冲去数量少的,最后通过相冲以后透天本气之干的五行所受的影响来定胜负。相冲之支如果没有透天的相应五行,那么,这种相冲就无法反映到天干而进行生克制化,所以这种相冲只是一种象。

对于地支相冲要与五行生克区分开来,更不能冲克同论。凡从古至今的命理书籍,对地支的刑冲合害均有论述,但从未有专论地支相生,地支相克之著。由此可见地支间的生克关系只能通过刑冲合害来表示的相互转化,所以地支之间不能把相冲做为相克。地支相冲为方向之冲,即子午、卯酉相冲是正南对正北,正东对正西谓之四正逢冲;寅申、巳亥相冲是东北对西南,西北对东南谓之四生相冲;辰戌、丑未相冲是东南对西北,东北对西南,谓之四库相冲;辰戌丑未又为四墓方,也称为四墓相冲。

地支相冲既然是方向之冲就不能以克代冲,也不能冲克同论。子午相冲是南北对冲就不能说成北方克南方,同样卯酉相冲也是如此。

地支相冲最大特点,就是地支中藏干之间相互混战。这就是地支用冲而不用克的原因所在。例如寅申相冲,寅中藏有甲丙戊、申中藏有戊庚壬。而寅中的每一个藏干可以克申中的藏干,这就是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寅也可以冲去申。如果把地支相冲,当做地支相克,那就是对地支的藏干视而不见。地支相冲是藏干之间的互相混战,但最后要以本气力量的大小而定胜负。凡冲则气散,在相冲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看到相冲两支的本气透天之干所受到的影响。而且还应注意相冲两支的余气透天之干所受到的影响。即支强则干胜,支弱则干败。但不论两支谁胜谁负。两支之中的余气皆无,这样也就给藏干之余气的透天之干带来一定之后果。如果把它看成简单的相克关系,那么地支中余气对天干的影响就会被忽视。

枭财日食

乾造;壬午戊申甲子丙寅

            01020304050

大运: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

            425262728292

日干甲木生申月为绝地不得令,在时得禄通根,在年有枭印得令得刃生身,本为不弱,但有透偏财,时透食神,且都通根年支羊刃,时支长生。食财俱旺,日主左右财食耗泄交加,所以日主以偏弱论之。取印和比劫为用神,忌食神生财。

日主进入壬子大运,逢壬子流年岁运并临。岁、运、命构成三子冲一午,三枭夺一食,日主此年得肾炎,危在旦夕,花了八千多元才得病愈。

1980年庚申同在壬子大运,命局与大运流年形成两子冲一午与两申冲一寅。两子冲一午冲去丙火之刃,两申冲一寅冲去丙火之长生。两枭夺食成功。且流年与时柱天克地冲,此年儿子因车祸丧命。

从这两年不同程度的灾情可见,地支相冲,余气被冲也能给它所透干之五行带来直接影响。

看此日主1972年岁运并临,三子冲午。三壬克丙火,只是本人病一场,而不危及到子女的生命。这是因为丙火坐支寅木(长生)无伤(命局虽有寅申相冲,但隔支之冲,冲力无几)。1980年庚申虽只有两子冲一午。两枭夺一食,但有两申冲寅,使甲木无根不能生丙火,而寅中丙火余气被冲,使食神在命运中根蒂全无,又有两枭夺食。另外,庚申年比壬子年灾大,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1972年有财可以制印,起到一定的作用。而1980年庚申有杀化财生印,财不制枭,枭有杀生,加之申去冲寅,旺枭夺食成功。而有丧子之痛。

在十二地支中。两支相冲,子午卯酉为四正逢冲,冲力最大,寅申巳亥为四生逢冲,冲力次之;辰戌丑未为四库逢冲是本气之冲,并无胜负之分,只是土旺而已。

地支相冲,与地支相合、相刑一样,也要构成相冲的条件,才可以论冲。或者说在一定条件下,才能给相冲的两支或藏干的透天之干带来影响。如果两支相冲,对透天之干毫无影响,则不论冲。关于相冲的条件,将在子午卯酉,寅申巳亥,辰戌丑未相冲中分别予以讲解。

(一)子午卯酉相冲

子午相冲,卯酉相冲,谓之四正逢冲,冲力最大。它除了代表正南对正北,正东对正西四正方向以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本气相冲。因为它们的藏干之中没有余气(午中虽藏己丁,但己丁都为本气,因午为戊己土的羊刃和禄)。因此,四正逢冲,只要给透天之水、土、金、木带来影响,也就构成了四正逢冲的条件。

凡两地支相冲,要看是否能给相应的两天干带来影响,由此来决定相冲的条件是否构成。若两支相冲不能给相应的两干带来影响,则两支相冲的条件就不能构成。如子午相冲,必须对天干的壬癸水,丙丁火,戊己土带来影响,方可论冲,否则冲的条件不成立,不以冲论。

1944年比杀日比

乾造;甲申庚午甲子甲子

          31323334353

大运: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

           475767778797

日主甲木生午月为死地不得令,虽年时得两比帮身,但支中无根,月上透杀有年支申金做为强根紧贴克身,身弱小无疑,应取印比为用,以泄杀生身。此造虽日时有两子冲午,但天干无丙丁火和戊己土。以及壬癸水透出。故此子午之冲没给透天之干带来影响,此子与午冲,只有相冲之意,而没有构成相冲的条件。

运入壬申,子水有壬水透干,且构成申子半合水局成功。按理半合逢冲则散,但午火无丙丁火透干,冲子水无力,且午火之干为庚金。庚金生助壬水,申子半合水局冲而不散,如果命局中有丙丁火或戊己土透出。则子午相冲方可构成,申子半合水局为散。

逢流年壬寅,又与命局构成一寅冲两申,此申子半合水局遇两支相冲,冲而不散,这是因为寅木之干是壬水透天干,不但未伤害化神壬水,相反壬水化神得助。另外,因为申子被合化成水而不冲寅,所以半合水局仍不散。由于子午相冲,寅申相冲没有给半合局化神带来任何影响。用神则能发挥其化杀生身的作用,使命局构成印旺身旺,故以吉论,断命主此年有喜事临门。实际命主当年参军到了部队,由此可见寅申相冲虽然没有构成。但仍为马星之年,有马星逢冲之意。因此日主离开家乡入伍。如果按子午相冲,寅申相冲构成,壬水的羊刃被冲,和壬的长生申被冲,则壬水就起不到化杀生身的作用,命主当年应有凶事临身。

逢流年丙午与命局构成两子冲两午,由于午火天干透丙火,子午相冲构成,此时申子半合水局散。庚金七杀得两申为强根,又因子午中印星力量有减,七杀有越印制身之嫌。幸得有丙火制杀,、使五行得以平衡。根据日主身弱有食神制杀,又杀印相生,而断此年命主有晋升之喜。实际1966年命主在部队被提升为副连长。

进入癸酉大运,杀遇旺地,但因印星透出,支得两禄,故可化杀生身(子午相冲未构成危害)。此步大运之吉凶也要看流年。1968年戊申,天干财星透出,。且在命局中有午火羊刃,此时子午相冲,印星根基子水受损,通关无力。又有财生杀制身,故断日主此年有灾,因财或女人之事有官非之事发生。实际此年因妻有外遇,擅自带枪回家击伤对方,而受军纪处罚。本人对上级处理不服,1969年己酉被开除军籍遣送回家。连续两年官非之灾,均都是因为子午相冲,印星根基受损。化不了官杀克身之故。

(二)寅申巳亥相冲

寅申巳亥相冲为四生逢冲,四生逢冲较为复杂。四生为五行的长生之地,其支中除含有本气外,还藏有中气和余气(如果四生的支中藏干有透出者,则此干在支中有强根或有气)。在相冲的过程中是苦藏干之间互相混战,最后冲去余气,以本气的强弱、旺衰、多少而论其胜负。例如寅申相冲,寅中藏有甲木(本气)、丙火(中气)、戊土(余气);申中藏有庚金(本气)、壬水(中气)戊土(余气)。寅申相冲实际就是寅中甲木克申中戊土,丙火克申中庚金,戊土克申中壬水,反之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壬水克寅中丙火,混战的最后结果,余气皆无,只以寅与申的本气而论胜负。故申旺时可冲去寅。寅旺时也可以冲去申。但如果在相冲的过程中寅或申结党,则多者可以冲去少者,以多胜少败定胜负。巳亥相冲与寅申相冲同理。

四生逢冲因其藏干较多,因此在相冲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掌握本气的胜负对命局产生的影响。而且还在掌握冲去余气给命局带来的后果。如寅申相冲。寅木被冲去。既要考虑天干甲木,又要顾及到天干的丙火和戊土,因为寅为甲木的禄,也是丙火和戊土之长生。这一系列的变化就直接反映了寅申巳亥相冲,所必须具备的相冲的条件。

因此得出;凡对相冲两支的本气或余气之干带来影响者,则为相冲的条件成立,否则相冲的条件不成立。

财杀日劫

乾造;戊寅庚申甲戌乙亥

           102030405060

大运;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丙寅

            19485868788898

日干生于申月为绝地,不得令,年禄被冲,月上透杀紧贴克身,幸喜时柱得亥水长生,使身不至于弱极。最喜印运化杀生身(此造命局之中有寅申相冲,虽不为天克地冲,但因局中干透庚甲,所以可视为天克地冲,明显金胜木败。此造幸喜生于亥时,如果岁运将亥水冲去,命说则为大难之年)。

三岁未行大运以月令为大运,命局中寅申相冲(申为月令)冲去寅木,天干之甲木因根基被冲,乃受制于庚金,又大运庚申,流年辛巳,命局与大运构成了两申冲一寅,两良克一甲木。又流年与时柱天克地冲,甲木之长生被冲,劫财被制不能帮身,乙木受制乃代表肢体,所以表示腿有重伤,幸有小运己卯,才使日主死里逃生。

日主三岁时寅申相冲、巳亥相冲的条件都已构成。此造成998年六十岁,一生经历了五次巳亥相冲,但只有一次危及生命。这就充份证明了相冲也要构成条件,以命局的具体组合而定,要根据相冲之后对透天之干的影响而定吉凶。此造耽心2001年辛巳有生命之危。

因2001年辛巳,虽然与时支构成天克地冲,但此大运丙寅,命局、岁运构成了寅巳申三刑,此刑火旺刑去申,而形成食神制杀之势。故2001年辛巳年日主无灾。

(三)辰戌丑未逢冲

辰戌丑未这四墓库之地,辰与戌,丑与未相冲谓四库逢冲。四库逢冲并无胜负之分。土越冲越旺,支中侨汇气统统收为本气,此时应以命局对土的喜忌论吉凶。

四库逢冲有“墓库收藏”、“墓库冲开则发”的“墓库冲开则灾”之说,多为不妥。实际“墓库收藏”是指某一五行遇墓地。“墓库冲开则发”是指除土以外的其它五行旺,其库被冲而冲去了墓库中的强根,使其由强变弱,这种变化是为命局所喜之故。“墓库冲开则灾”是指墓库被冲余气无,土之本气旺,命局所喜之五行被冲去,而所忌之五行土变旺之故。

四库相冲的条件比四生相冲的条件要简单的多。辰戌相冲只要辰戌相邻干透戊土即能构成辰戌相冲;丑未相冲只要丑未相邻。干透己土则能构成丑未相冲。辰戌丑未四字全称土的会局,只要在命局和岁运中有戊土或己土透出,则为土的会局成功。土的会局力量最大,吉凶最明显,日主以对土的喜忌来论吉凶。

第六节合与冲的关系

在研究地支相冲的过程中,涉及到合局能否解冲的问题。对此议题历来争论很大,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合能解冲?在什么情况下冲则不合?诸书各有所论,说法不一,使学者无所适从。

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反复验证,认为一种情况合能解冲,另一种情况合不能解冲。就三合局而言,有的书讲“凡合局中绳(指四正)逢冲则散”我们的结论是三合局的某一五行,原为相冲之五行,合化后仍为相冲之五行,则合化后仍相冲,但合局冲而不散。而合局之支能将对方冲去。如子午为相冲之五行,申子辰三合局加大了水的力量,这时子水可将午火冲去。反之寅午戌三合火局之午,也可以冲去子水,三合火局照合。这是因为子午相冲本来为双方受损。但由于一方加大了力量(合局),就可以将对方冲去,此谓之合不解冲。

关于三合局遇多冲则散的问题,也要视具体同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三合局遇多冲都散,如申子辰三合局,遇午和寅来冲,实际是合局中子水冲去午火,三合局中的申金被合化成水亦不冲寅,故此冲合局不破。在实际应用中,类似此类两支来冲都不以散论。但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和戌来冲即散(但必须是戊戌来冲,或者辰支本身干透戊土,否则合局不散,这是因为辰戌乃土的六合局,合化成功的天干戊土可以克壬水之故)。三合遇两支相冲,相冲两支必须成相冲的条件,同时合局必须在减力的情况下,而且化神又被克制才能破局。其它的三合、三会局在什么情况下冲而不散,在什么情况下遇冲则散,请学者仿此自悟。

由此可见六合局遇冲则散是有条件的,下面为六合、六冲并见,合能解冲的规则;

子与丑合化土,午冲则散,未冲不散。

寅与亥合化木,申冲则散,巳冲不散。

卯与戌合化木,酉冲则散,辰冲不散。

辰与酉合化金,卯冲则散,戌冲不散。

巳与申合化水,寅、亥皆冲不散。

午与未合化土,子冲则散,丑冲不散。

凡有四正之支,逢子午卯酉正冲,则六合局散。有关半三合仿此。但以上凡遇冲则散者,必须是在符合相冲的条件下,冲则而散。

第三讲

选用神---四柱对抗五行取用法

1.日干旺,比劫多,首取官杀为用;若没有官杀,可取财为用神;如果日干强旺,取食伤生财为用更好。但日干旺如果有官杀不宜见食伤;日干旺比劫多,可以财官并用,或食伤财并用,或财官食并用。

2.日干旺印多,取财为用,或食伤为用;没有财取食伤,既泄了日干又耗了印。

3.日干弱印旺,专取财为用。在有财时食伤也可助威。这种命局比劫也为喜。

4.日干弱官杀多,最佳选择是取印通关;在没有印的情况下可取比劫抗杀;在没有比劫和印时,取食伤制官杀也可以为用。

5.日干弱,财多,取比劫为用神,以制财帮身;无比劫,可取印为用神,以耗财生身。

6.日干弱,食伤多,取印制食伤为用;无印出于无奈,只好取比劫为用。

注意:两种对抗五行对日干旺衰的影响,特别应注意的是:

1.日干旺,有官杀忌见食伤,这是因为日干旺官杀是用神,日干旺食伤也是用神。日干旺如果官、伤这两种用神(相战)并见就成了忌神,日干旺有官杀如果再见食伤,这就构成了伤官见官为祸百端的使用条件了。反之,日干旺有食伤如果再见官杀,官伤相战两败俱伤,就使日干旺而无制无泄了。

2.第四条中,日干弱官杀多……取食伤制官杀为用,就是因为日干弱官杀为忌神食伤也为忌神,两个忌神相战两败俱伤,使五行得以相对平衡。这就构成了伤官见官发财升官的条件了。相反,日干弱食伤旺,也可用官杀耗食伤也可达五行相对平衡的效果。

综上,两种对抗五行如果都是用神者,即用神与用神相战,两败俱伤越彻底越凶。两种对抗五行,均为忌神者,即忌神与忌神相战,两败俱伤得越彻底越吉。

伤官见官,有吉有凶。原则是身旺伤官见官为凶,但如果不能达到两败俱伤,则不能一概以凶论,这是因身旺官伤之力悬殊,如果伤官的力量大,与官星相战以后仍可泄身,同样,官星力量大耗了伤官之后仍可制身,而令命局五行相对平衡则也应以吉断。

日干弱,伤官见官一般以吉断,但不可一概以吉断。如果伤官的力量小,官星力量大,虽为伤官见官,但官星耗了伤官之力后,仍可克身,这是因为身弱,官星为忌伤官克不住官,反触及官星的旺性而致祸。反之伤官为忌,官星为用,官星力量小而被制,用神受制必有灾。这样也算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第三章选用神

用神在四柱预测中是至关重要的,简而言之就是医命的药.它不仅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的前途,而且还可以决定人的生死.因此选用神是四柱预测学的关键.也是学预测最难攻克的一关,我们知道粉的四柱、八字,储藏着人的吉凶祸福之信息,正如邵伟华老师在《四柱预测学》中所讲的一样:“人的四柱,是由天干地支阴阳五行排列组合而成,它不像机械电器设备那样是由人的主观意志而设计的。所以,在四柱中,阴阳五行生克就不是均衡的,平和的,才导致阴阳五行生克制晔轻重不一,旺衰不一,如有的出现身弱煞重而不及,有的则是身旺无制而太过,这种不及和太过就称之为病。而治其不及,或抑其太过,这种药就是四柱中的用神”。人的先天八字无法改变,如果命中缺少用神,而运中又不行用神之地,为了改变其先天之命运。就必须用后天的补救方法。即在选准用神的基础上为命主指点迷津;去用神的方位工作的生活;从事与用神有关的事业;选择有利的时间到有利的方位办有利的事。注意在不利的时间不到不利的地方去办不利的事情;甚至寻求为自己用神的终身伴侣等等,这样就可掌握自己的命运,趋吉避凶,使人生之路一帆风顺。

由此可见选用神是四柱预测的关键所在,如果能选准用神,很多疑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第一节日干的旺衰

一、日干的理论旺衰

要评判日干的旺衰,涉及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论日干得令与否,是以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论;还是以“十天干生旺死绝表”论。这个问题度期得不到解决,主要是把日干的得令与日干的旺衰混为一谈。认为得令就旺,不得令就衰。实际上得令与否是日干旺衰的条件之一。得令是指十天干在十二宫(即生旺死绝表)中所处的状态。十二宫生旺死绝表是对十天干得令与否的一个节令上的划分。十二宫就是按十二节令划分的(十二节令也称十二月令)。月令掌一月生杀之权,是万物之提纲。月令不仅是一年、一月的界线,也是衡量四柱中干支旺衰的标准。这个旺衰的标准就是指的十天干在十二宫(十二月令)的状态。例如甲长生在亥、沐浴在子、冠带在丑、临官在寅、帝旺在卯,衰在辰、病在巳、死在午、墓在未、绝在申、胎在酉、养在戌。乙木长生在午、沐浴在巳、冠带在辰、临官在卯、帝旺在寅、衰在丑、病在子、死在亥、墓在戌、绝在酉、胎在申、养在未。十二宫生旺死绝表把阳生阴死,严格区别开来。这是完全符合阴阳消长,阴阳交替的替的规律的。就象白天与黑夜一样,白天为阳,黑夜为阴,白天过去了,黑夜也就开始了。十天干生旺死绝表,是以十干的时令来说明事物的发展由长生、兴旺、到病死这样一个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由此可见十天干得令与否是按十二宫生旺死绝表论。还是按春夏秋冬四季划分,显而易见。但目前还流传着一种十天干旺衰,得令与否,按受益为得令,不受益为不得令的理论。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得令是时间的划分。如丙火长生在寅,为得令,这是因为大地回春,火得木旺而发。它是从长生经过沐浴、冠带发展到临官、帝旺的,有的人把丙火生在寅视为得令,认为寅可以生火,把生在辰视为不得令,但辰离立夏比寅月近,为什么辰月不得令反而寅月得令呢?因此在判断日干得令与否时要严格按“十二宫生旺死绝表论”。即从长生到帝旺为得令,其它为失令。日干在月令得令与否是评判日干旺衰的一个因素,但不能单以日干得令与否定旺衰。

二、日干的实际旺衰

(一)在得令的情况下应考虑如下因素:

1、生我助我之五行是否合化为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

2、生我助我之五行是否受其它王行所克制;

3、生我助我之五行是否紧贴;

4、生我助我之五行是否得令、得助、得生、得地;

如果日干得令,但生我助我之五行合化成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或受其它五行所克制。或为隔支或本身失令休囚无气,即使得令,仍为身弱。

(二)在不得令的情况下,应考虑如下因素:

1、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是否有生我之五行通关化敌为友;

2、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是否被合化为生我助我之五行;

3、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是否得令、、得地、得生有力。

如果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被生我、助我之五行通关,或被合化成生我、助我之五行,或为隔支,又失令休囚无气,即使不得令也为身旺。

以上就是决定日干旺衰的根本大纲。例;

癸巳乙卯己巳癸丑

日干己土生卯月处病地,不得令,但自坐羊刃,又通根年支巳火羊刃和时支丑土。粗看日干己土偏旺;细究之,月干七杀乙木坐禄当令,又年时癸水偏财双透,通根时支丑土,年时癸水偏财联襟生杀,相形之下仍为身弱杀旺之命。

例;官杀日杀

己酉戊辰壬子戊申

日干壬水生于辰月处墓地不得令,又天干官杀三透制身,但支中申子辰三合水局使官杀虚浮无根,故日干仍以强旺论。

例:劫劫日伤

己丑己巳戊申辛酉

日干戊土,生于巳月禄地,年月双透劫财坐刃通根,帮身有力,日干似乎强旺,但支中有巳酉丑三合金局将戊土之根、刃全部合为金局,所以日干由旺变衰。

例;枭杀日食

戊戌丙辰庚申壬午

日干庚金,生辰月不得令,月透七杀丙火得令且通根时支羊刃,近贴克身,时干透食神壬水泄身,看似身弱之命。但因日干自坐禄地,又有年干透偏印,得令、得地,通根有刃,与日干虽为隔干相生,但五行相生的特点是以相优先,故印完全可以化杀,使杀不克身,所以日干仍以旺论。

例:官印日财

甲午丙寅己未癸酉

日干己土寅月不得令,年干透甲木官星,旺于月令,但有月干透丙火为印,得令有刃,可化官生身,日干己土虽不得令,又财官两透仍为身旺之命。

例;财杀日比

庚子壬午丙子丙申

日干丙火,生午月为帝旺之地。得旺令。又时干透比肩帮身,怎奈月透壬水七杀支逢两刃冲午,又得年干庚金财星通根时支禄地,生杀克身,日干丙火虽得令有助,仍为身弱之命。

根据上述各例所示,得令与否只是日干旺衰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因素,决定因素是命局的组合。日干的旺衰,在命局评定以后,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随着岁运的改变而变化,有关日干旺衰在岁运中的变化,在用神部分将予详述。

选用神,古称取格。关于格局之法古代论之较多,其格局多达四十多个。各种五花八门的格局,繁琐复杂,难以掌握。

近代取格法,多以日干在月令的旺衰而定或以月支所藏之干透出而取之。这个方法称为日干生月取格法,是较易掌握而且普遍适用的方法。这种方法是与五行生克制化的原则相配合。

一、选用神的方法

正格取用神的方法采取的是:“克制、耗泄、生助”六个字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日干旺,比劫多,用克制的方法,首取官杀为用,如果没有官杀,可以取财为用神;如果日干强旺,取食伤生财为用更好,但日干旺如果有官杀不宜见食伤;日干旺比劫多,可以财官并用,或食伤、财并用。日干旺若财官食同时出现时,要防止用神太过。

2、日干旺,印多,取财为用,或食伤为用;凡日干旺,透印的命局,官杀为忌神,取财为用神,既耗日主又制了印;没有财取食伤,既泄了日干又耗了印。取财为用一般是印比日主旺,台果日主比印旺,日主将财制住了,用神不能发挥作用。食伤为用,是日主比印旺,如果印比日主旺,印制住了用神。

3、日干弱印旺,专取财为用。在有财时食伤也可助威。这种命局比劫也为喜。

4、日干弱官杀多。最隹的选取择是取印通关;在没有印的情况下可取比劫抗杀;在没有比劫和印时,取食伤制官杀也可以为用。

5、日干弱官财多,取比劫为用神,以制财帮身;无比劫,可取印为用神,以耗财生身。但此类命局取印不如取比劫好。因为财多身弱极之命不受生之故。

6、日干弱食伤多,取印为用神制食伤而生身;无印出于无奈,只好取比劫为用。因比劫只能治表不能治本。有的人遇到食伤多的命怕取印为用构成枭神夺食。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因为食多喜枭,正如官多喜伤,财多喜劫一样。

7、关于调候用神与正格取用神的原则完全是一致的。原则上是夏天用水,冬天用火,但也不是千篇一律的,日干生在夏天如命局水太多,同样可以取土、取火为用神;相反日干生在冬天,火多火旺,同样也可以取水为用。要以命局的喜忌为主。

对于“克制、耗泄、生助”取用神的原则要全面深刻的理解,这六个字不仅是针对日主而言,同时也针对十神而言。

克制、泄耗是对强旺而言,生助是对衰弱而言的,一般强旺应以泄耗为主,以克制为辅。因为过旺的五行若用克制,其力量必须要超过被克之力量,而泄耗,特别是泄,无论大小都起作用。

如命局中官杀为忌,应该用印泄官杀而不宜用食伤制官杀。因为用印泄官杀,不管印的力量大小,它对官杀都可以起到泄的作用,在泄的过程中又可以增加印的力量,进而生日主。如果用食伤制官杀,必须要食伤的力量超过官杀的力量,否则反会使日主克泄交加而致祸。

在日干弱的情况下,对其它强旺之十神克制泄耗时,一定要本着有利日主。如日主弱食伤旺,则不能用泄耗食伤的财官为用神,而只能用制食神的印作为用神,这样既可以制食伤。又可以生日主。

官伤日伤

乾造;壬申戊申丁未戊申

            81828384858

大运: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

            405060708090

日干丁火生申月为沐浴之地得令,但年上官星在年、月、时三支得长生,伤官两透通根于日支未土,并在年、月、时均有余气,此乃典型伤官见官之命局。日干因克泄交加属身弱之命。但因有伤官制官护身,此乃命局之贵气。唯有行印运贵不可言。身弱伤官见官之命,最忌财来生官。因命局原有伤官制官护身,如再遇财星透出则将喜神伤官化为忌神,使官星制身有力。其次怕再行官运。这样会使日干更加克泄交加。

初行己酉食神大运,平顺无咎。运行庚戌,财伤遇旺土,遇流年庚寅本应为大灾之年,幸喜马星逢冲,参军到祖国边疆海南岛,穿上了绿军装,由于环境的改变,颜色的补救,方向的调整,使其十年戎马仕途平顺,并官至营级。

进入辛亥运,转业回地方。又去了出生地的北方。任区委书记。不到半年时间因工作差错,出了人命案而丢官罢职,且撤职查办。从而陷入困境,在生命线上挣扎了二十多年,这些皆为命运的捉弄。忌神运当头之故。直到1988年开始好转,1989年担任了一个乡镇企业的厂长。进入甲寅大运用神到位,虽已年近花甲。也不失为富贵。1990年被评为全市闻名的企业家,真乃苦尽甘来。名利双收。

劫枭日劫

乾造:戊戌丁巳己酉戊辰

            212223242

大运: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

            607080902000

日干己土,生在巳月处帝旺之地,月干透枭坐刃生身,年时比劫双透地支均坐强根,日干可谓旺极。首取食伤为最隹用神,如果取财为用。易被劫。

此造从1980年行庚申大运;可谓用神到位;1997年又是大发之年,应97年大发是因为大运辛酉与命局构成巳酉、辰酉合金局,合去了比劫之强根,逢流年丁丑又为三合金局,泄身更有力,1998年戊寅,1999年己卯,虽为比劫,但因大运用神得力,即使加上流年比劫,也不碍事,故此辛酉大运至2001年均为大发之年。通过此造取用神之法,可以看出,凡日干旺、比劫多、印旺的命局,选食伤为用的好处在于用神的原神旺,真可谓财源滚滚。因食伤在泄身的过程中。可增大财的力量,财的力量增大了,泄身之力也随之增加;如果单取财为用神,财的力量是有限的,易被比劫征服,并且没有再生的能力,比劫旺,在透了印的情况下,更不能取官杀为用神,因官杀生印、印生身是为忌神。

枭枭日杀

乾造;壬辰壬子甲辰庚午

            41424344454

大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

            56667686962006

日干甲木生子月沐浴之地(得令)。天干两透枭印、地支子辰半合水局,此为印旺身弱之命。日干甲木虚浮无根,身弱不受生,时干庚金近贴克身为忌,官生印也为忌,故四柱以金水为忌,一般印旺身弱之命本应取财为用,但柱中财不旺制不了印,若财旺制住了印,身又会变弱了。最好取比劫为用。其次取食伤为用,可达到耗印制官的效果,此种四柱,有杀为印通关,财反而为忌。比劫为用,使其弱身能受生,故能胜财官。

此造从14岁甲寅大运开始皆一帆风顺,均因比劫、食伤用神到位之故。1986年丙寅应有大的晋升。(升为副县长)食伤之运好就好在时支有午火。伤官可以制官、耗印,同时财也不能化伤,故不能生官。使五行始终保持平衡。这个命局,也使我们懂得了为什么身弱也能升官发财的道理,以及在什么条件下食伤佩印,钱财年年进的道理。但此造不宜经商从财。

例;用神随岁运的变化而变化;

财财日比

乾造;壬寅壬寅戊子戊午

           5152535

大运;癸卯甲辰乙巳丙午

           67778797

此造戊土生寅月长生之地得令,时干比透坐刃帮身,初看日主不弱,但年月两透财星日支逢刃,日、时子午对冲,日主之刃及财刃均有破损,此乃身财两停之命造。再看局中年月支逢两寅为日主杀之强根,一旦运岁逢甲、乙官星,则为官、财俱旺。而日主偏弱不胜官。结合行运因此命取印生身帮身运最好。

逢乙巳大运,官星透出,命局中得两刃。日干戊土身行禄地,遇流年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一路用神到位,官职连升。逢1992年壬申,命局、大运、流年寅巳申相刑,刑去日干之禄巳火,命局形成财官两旺,而日主身弱,此年应破财,丢官罢职之灾。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日主不但没有破财。反而发财300多万元。原来日主是在其妻的导下,1991年辞去了官职,到了南方火地,从事与火有关的生意。由于对其方位的职业旧的调整,才免遭破财和丢官罢职之灾。进入丙午大运,其妻又要他放弃南方,把生意的重点转到北方。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四柱身弱,进入丙午大运,应该是用神到位,南方又是用神之地,为什么要把方位调整到北方忌神的方位去呢?对此有些人不理解;

此造进入丙午大运。命局与大运构成寅午半合火局两午冲一子,将财之羊刃冲去,财由旺而变弱,日主又行到羊刃之旺地,命局和大运形成了火炎土燥的局势。这时的火土成了命局之病,因此治病的药应该旬水。所以,这步大运南方就是忌神的方位,而北方水地却成了日主的用神方位。

由上例命局可见,用神不是一成不变的。命局中的用神是由命局平衡得来的,然后观察大运,如果行运之中用神不足,谓之用神不得力。但如果用神太过,这个用神也就成了命局的病。为了补其不足而抑其太过,所以凡到了大运都要按五柱来重新平衡,找出岁运所喜,然后根据其用神人为地进行方位、环境和行业的调整,以达到其趋吉避凶的目的。就上例而言,乙巳大运壬申流年,日主如不辞官去南方经营与火有关的生意,定有破财和丢官罢职之灾。然而进入丙午大火运,如果不去北方水地,火多土燥日主定有灾咎。进行这种方位的调整,实际就是因为行运之中用神起了变化。这也就是用神随岁运的变化而变化的道理,也是我们搞命理预测应该掌握的基本原则。

用神不但是为四柱治病的药,同时也是一个人富贵贫贱的标志。根据用神的作用与其得力与否,就能准确地推断人生的命运,判断出一个人命运的吉凶。

一般情况是,日干的旺衰不明显,用神也就不明显。或者是有的命局选不出用神,或者是什么都可以做用神,加上行运药和病同时出现,这样的命局组合,一般没有什么大的作为。

还有的命局用神不到位时病太重,用神一到位时药又太重,就象一个天平左边加了一个法码右边就翘,右边加一个法码左边又轻,或是一生不行用神运,这样的人一生在生活线上挣扎,实属辛苦劳累之命。

一般的四柱用神得力,岁运又配合得恰到好处,药到病除,五行流转有情,这样的命才称得上大富大贵之命。

           伤比日财

乾造;戊寅丁巳丁巳辛丑

           414243444546

大运;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242526272829

日主丁火生巳月为羊刃旺地,且支坐羊刃,得寅巳相刑助其旺势。月有比透帮身,日干可谓强旺之极。幸得年透伤官通根四支,且得其两禄泄其菁英,时有偏财坐墓得旺伤之生,此造乃为身旺,伤旺财也不弱之命,正所谓“何知其人富,财气通门户”的富贵之造(此为美籍华人,亿万富翁)

对抗五行取用法运用

我们在选用神的章节里已经知道了选用神在四柱预测中的重要性,同时认识到了古代取格法之多,复杂而繁锁,进而掌握了日干生月取格法被近代易学界人士普遍采纳和运用,并且认为是最简便的方法。邵伟中老师推出了对抗五行取用法,这个方法是在古代多而复杂的取格法和日干生月取格法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更加简便的方法。它是平衡论的继续和发展。这种方法简单、易学、易懂、一旦掌握了它,再不用为选不出或选不准用神而担心了。更不用担心断不准岁运的吉凶了。

我们知道什么是对抗五行选用法?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对抗五行,然后找出命局中的对抗五行。再把它运用到岁运中去,吉凶就一目了然。我们所称的五行是指的木、火、土、金、水,这里所称的对抗五行是指的四柱预测中代表十天干的十神的五行。一个命局加上岁运,不论它有多么复杂,但在天干所透都不外乎比劫、食伤、正偏财、官杀、正偏印,这些我们通称为十神。这十神的关系是循环相生或越级而克、总称相生、相克。在人们的概念中。只知道相克的五行是对抗的,而不知道相生五行也存在对抗的一面。例如比劫制财、财制印、印制食伤、食狎制官杀、官杀制比劫,这些都称为对抗五行是无可非议的。我们仔细分析,比劫生食伤、食伤生财、财生官杀、官杀生印、印生比劫,这们虽是相生,但它们也存在对抗的一面。我们既要看到它们相生的一面,同时也要看到它对抗的一面。例如比劫生食伤,比劫对食伤是相生的,食伤对比劫来说是化比劫的,如比劫弱、食伤旺,比劫就会被食伤化掉,这和比劫克财的道理一样,财弱,比劫旺,财就会被比劫制掉。比劫弱,食伤旺,比劫被食伤化掉,我们把这种化掉称为反克,是食伤反克比劫。反之,比劫旺、食伤弱,比劫对食伤也是一种克,我们把比劫作为土,把食伤看成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身弱不受生、土多埋金,我们把这种土生金、土多金埋也看成是一种对抗。我们懂得了这个道理,就知道命局中的所有的五行都存在对抗性。

我们在明确了对抗五行的道理以后,再回过头看看古代复杂而繁锁的取格法和日干生月取格法,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都必须先知道日干的旺衰,再根据日干的旺衰来选用神,如日干旺取官杀克制日主,也可取食伤泄日主,也可取财耗日主。日主弱官杀旺取印化杀生身,取比劫帮身,在无比劫和印的情况下,也可取食伤制官杀,还有日干虚浮无根而弱极,如果印旺身弱不受生,反以印为忌,可取比劫帮身化印,也可取食伤耗印,取财制印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达到五行的平衡,这些看起来很简单,背起来仍然很复杂。我们在日干生月取格法的基础上,只要找到命局中最旺的五行,或者找到命局中最弱的五行,我们就不用担心找不到用神了。那个与命局中最旺的五行相对抗的五行就是用神了。这个对抗的五行与命局中最旺的五行达到了平衡则为吉。如果这个最旺的五行,在岁运中更旺了,加大了失衡,则为凶。我们明确了这些道理,同样也可以把对抗五行取用法运用到从格取用中去。例如身弱极、官杀旺,为从杀格,同样,身弱极,食伤旺,为从儿格,由此我们可以论证古人早已把官杀与比劫的关系和比动与食伤的关系都看成是对抗性的五行,
例:     财杀日财

乾造:癸  巳  乙   卯   己   巳    癸   丑

           41 42 43  44  45    46   47

大运: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己酉戊申

流年:1957196719771987199720072017

这个命局是四川绵阳市赵先生的命局。日干己土生卯月处病地,不得令,但自坐羊刃,又通根年支羊刃和时支丑土,粗看日干己土偏旺,细究之,月干七杀乙木坐禄当令,又年时癸水偏财双透,通根时支丑土,年时癸水偏财联襟生杀。相形之下,仍为身弱杀旺之命。只要我们熟练掌握了对抗五行选用法的要领,我们就能很快的找出上例命局的用神。这里的“仍为身弱杀旺之命”一句就直接的告诉了我们这个命局的病就是杀,那么屯杀对抗的五行就是用神。与杀对抗的五行有比劫、食伤,还有化杀的印。再就是根据命局的组合,看这三种五行啊一种五行最适合命局的需要。命局中的食神虽是七杀的对抗五行,但因命局中偏财双透而旺,这样命局中有旺财为七杀通关,故食伤就不能作为这个命局的用神。如果食伤的力量大于财的力量,可越级制杀,也可以吉断。我们与用七杀相对抗的五行作为用神,那么我们就把七杀以及帮七杀的都作为忌神。我们必须懂得先与忌神对抗的五行作为用神,目的是为了达到五行的平衡。然后,我们就本着这个原则去判断命主在岁运中的吉凶。

这是一个身弱杀旺的命局。第一步至第四步(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大运,均为忌神运,根据大运的走向,我们大体的可断此造早年生活坎坷多驳杂,穷困潦倒,多灾多难,具体年份吉凶的判断,我们要根据忌神运去找忌神的流年,癸丑大运中72年(壬子)年,岁运构成子丑合水,又子卯相刑,这合和刑均加大忌神的力量,这种合是合成财局,这种刑是桃花与婚姻宫相刑,我们可断此年有婚恋之事,否则因为钱财或女人之事而引起破财或官非之事。癸丑年岁运并临、岁、运、命三柱伏吟,四财生杀,此年定有破财、官非大凶之灾。68(戊申年),与命局构成巳申合化水,合去日主之强根,使五行加大失衡,此年必有伤病破财之灾。壬子大运,83年(癸亥)年,岁运命构成亥子丑三会水局,水旺生杀制身,但此年马星逢冲,若无环境变动,必有破财或克妻之灾。辛亥大运,十年马星逢冲,走动多或居无定处。这步大运虽为忌神运,但入运后的流年配合得当,断其运有转机。从一九八七年至一九八0年为人生最辉煌的时期,另一九九三年也有进财之喜。其余年份如一九九一、一九九二、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均不吉之年,以上所断与命主反馈大致相同。命主是一易学爱好者,他特别提到一九九四年由于决策上的失误肓目投资而破财近百万元。对于这一次的决策未投资之前和破财以后都找高人算过,自己也认为一九九四年(甲戌)与命局构成甲己合化土、合官留杀应是一大发之年,反而都认为一九九三年要破大财,这两年的结果恰恰相反。这里也要特别的讲一下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四年的吉凶奥妙所在。

辛亥大运,逢93年流年癸酉与命局构成巳酉丑三合食神局,合去日干己土的强根巳火和丑土,使日主变得虚浮无根而弱极。这样命局岁运各个五行的力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命局中财生杀的力量正好与巳酉丑三合金局的力量相等,金木相战两败俱伤,使五行高度的平衡。构成了食神制杀独压万人,食神制杀主名气的使用条件。

辛亥大运,逢94年流年甲戌,与命局构成甲己合化土,命书有:合官留杀不升也发“的断语,这个断语用在这个命局的这个流年应该是再适合不过了,按理也应该得到应验,为什么答案是错误的呢?关键是甲己合化土是否成功的问题慢化还是不化,只一字之差,使多年的心血付于东流,被合之干在岁运中有强根,则不以合化成功论,命主的失误也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用神到位的标志:

1.用神旺相,即用神得令、得地、通根、得生、得助;

2.用神不受制,即用神能正常发挥作用,不受其它五行的克制和牵制;

3.用神有源,即用神之原神旺相;

4.用神必须有应变能力,做到旺能制、泄、耗,弱能生助。

例:乾造壬午癸丑丙子己丑

大运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

日干丙火生丑月失令,水冷土冻,喜年支午火羊刃为强根,本可驱寒暖身,但嫌年月官杀双透,月坐强根,日通禄刃,紧贴克身。幸得月日支两丑夹2合子水化土,使官杀虚浮无根难克日主,但命局成官弱、身弱、伤旺之势,五行仍不得平衡。若有印星通关,便成伤官佩印,即可化杀生身,又可制伤以求五行相对平衡。若遇比劫食伤运,既可抗泄又可胜官。仅忌无印行财运。

大运排出,不由感慨万分,此造上天安排的如此巧妙,命运配合的如此默契。于是便断其伤官见官,属伤旺官弱之人,不宜从政,艺道有名。

早年行甲寅、乙卯运,为伤官佩印,一帆风顺,学业有成。大运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值风华正茂,年轻有为之际,又一路用神到位,身旺,伤旺,火土同宫,财源定然滚滚而来。实际此造是北京一位著名牙科医生,改革开放以来开办私人诊所,一跃成为千万富翁。此正应用神有力,且应变能力强而不失其富贵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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