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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甲木

栏目:四柱八字 时间:2019-08-02 05:06:45 阅读:72

五六月甲木,木性虚焦,一理共推,  五月先癸后丁,庚金次之。

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气,先丁后庚,无癸亦可,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运行北地为佳。

三夏甲木取用之法,以大暑为分界,大暑之前,看法相同,木性虚焦,调候为急,不能缺癸。丁火为佐,水仗金生,以庚为配合,理同四月。三伏生寒,指大暑后而言,金水进气,故无癸亦可也。然五六月,总属炎燥之时,使原局乏癸,不得已而用丁。仍宜运行北方水地耳。

六月甲木,木盛先丁。五月癸庚两透为上格,六月丁庚两透亦为上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  自然富贵。或丁多庚少,又是平人;或:一庚一丁,定许成名。

甲木太盛,宜庚金制之,庚金过多,又宜丁火制之。六月未为木墓,见亥卯会局,即宜先庚。五月丁火司权之时,火燥木枯,重在润泽调候,故以庚金生癸养木为上格。大暑之后,金水时气,庚金多,可用丁火制之,木火通明,亦为上格。若庚少丁多,制过七煞,又非所宜,惟许一丁一庚相制成格耳。凡四季月,皆宜分上下半月。大暑前,无癸不能取贵,见庚丁,不过异途小富,同上四月。大暑后,无癸见庚丁,亦可取贵,此其不同之点,非谓不用癸水也。五六月,木性虚焦,总以用癸水为正格,用庚丁,格之变也。

总之,五六月用丁火,  虽运行北方,不致于死,却不利运行火地,号曰,木化成灰,  必死。行西程又不吉,号曰伤官遇杀,不测灾来。惟东方则吉,  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

五六月甲木,以癸水为正用,原命支润木荣,乃用庚丁,伤官制煞,又名庚金劈甲引丁,木火通明以取贵。然此是外象格局,究之,三夏木性枯焦,只宜生旺之方,不宜死绝之地。行南方运,火旺木死,木化成灰。西方运,原命壬癸不透,无水引化,必见不测之灾。以东方为最吉,甲木旺地也:。北方次之,夏木用丁,泄气太重,见水生木,又能制火也。名为用丁,实仍照佩印看法,气候之关系,不綦重哉?四柱虽无水为用,亦不能不待水木运以补其缺也。

或满柱丙火,  又加丁火,不见官煞,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反成清贵,定主才学过人;风水好,定主科甲。但岁运不宜见水,若柱中有壬癸,运又逢之,必贫夭死。

若满局丙丁,不见官煞印绶金水,木火伤官,变为炎上,又名从儿,局势偏旺,不宜逆其旺势,从全局论之,即炎上格也。见水为杯水舆薪,反激其焰,若原局有一点水而无根,得甲木引化,火旺水干,不足以破格,运又逢水,水火相战,反致贫夭而死,理同炎上格见水。凡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须泄之为妙。

承上文。用神多者,非二三用神之谓,用神重见,  即谓之多,如满柱丙火,又加丁火是也。如原命水木有根,  不能变为炎上,则宜用土以泄火之气,为釜底抽薪之法,  不宜以水克制,  岁运亦然。所谓旺火得土,乃熄其焰,  固不仅木火伤官为然也。从儿格最宜财运,名儿又生儿,即是此意。

凡成木火伤官者,聪明慈善,多见多疑,虽不生事害人,每抱不平之愤。女命不然,凡伤官泄秀,人必聪明,木性仁寿,故又慈善。三夏火旺  命木焦,无壬癸配合,不免偏枯,  《滴天髓》云:五行不戾,性正情和,浊气偏枯,性情乖逆,正谓此耳。女命总嫌其不中和也,见下命造证例。以上论伤官格。

若柱中多金,名曰杀重身轻,先富后贫,运不相扶,非贫即 夭。或庚多有一二两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泄金之气,又火先贫后富。

上言用食伤,此言用财煞,不能无,印也。木至五六月,死绝之地,柱见多金,而无壬癸泄金生木,名为煞重身轻,运且扶身,否则非贫即夭。五月己土得禄,六月己土当旺,财星本通门户,特嫌甲木枯槁,不能任财耳。若庚多而有丙丁制伏食伤,身弱而有壬癸滋扶,印缦此又先贫后富之兆。壬癸不但泄金之气,且可润土制火培木,枯木变为活木,则财宫皆可为用,可知夏木不能无壬癸印为配合也。或四柱多土,  未内有乙,切勿作弃命从财。

木至四季月,多土皆作从财论,未月,己土最旺之地,独不可轻言从,因末为木库,甲木有根故也。

时月两透己土,名二土争合,  男主奔流,女主淫贱,见二甲则不争矣,亦属平庸之辈。或四柱有辰,  干见二己二甲,此人名利双全,大富大贵。若在六月见辰支,名为逢时化合,极验。

五六月甲木,无从财而有化合,但化气必须见辰,方为真化,否则,虽不争妒,亦属平庸之辈。化气喜行旺地,甲己化土,生予五六月,火生土旺,逢时得地,未有不大富贵,尤以六月土旺时为美,但恐化气不真耳,

化合格,  以癸水为妻,  丁火为予。若二己一甲争合,到支中比劫为用。见辰干支,  亦以甲为用,壬癸为妻,甲乙为于。

凡化气格皆以生我化神为用,甲己化土格,必以火为用也。从用神看子星,以火为用者,即以火为子,以化神所克为妻星,故以癸水为妻也。二己争合,则非化气格,看妻子法,与普通同,财旺身弱,当以比劫为用。即见戊辰,亦不以化论,从用神看子星,生用神者为妻星,故甲乙为子,壬癸为妻也。

其余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

用庚者,官煞为用也。财为妻,官煞为子。用丁者,食伤为用也。比劫为妻,食神为子。

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

妇命与男命一例同看,特易妻星为夫星耳。男命以生我用神者为妻星,用神为子星,女命以生用神者为夫星。俗以财为妻,官为子,不知古法专重财官,以官为用,故以财为妻也,若拘执之,岂能无谬?此理惟本书发明之也。

或纯是已土,不见戊土,乃为假从。其人一生缩首,反畏妻子,若无印绶,一生贫苦。六月犹可,五月断不可无水。

补上文,勿作从财意,从格以纯粹为贵,尤以阳于从阳。阴干从阴为真。然六月甲木,即使四柱干支皆土,亦是假从非真从,盖未为木库,月令有微根故也。书曰;财多身弱,富屋贫人,财多而无力支配其财,反为财所困,财为妻,故主反畏妻子也。印绶壬癸也,得水润土生木,则能克制己土,财为我用,否则,财虽多,非我所有,一生贫困。六月犹可者。金水进气之后也。

丁巳,丙午。甲寅,甲子。

盖子中有癸,巳中有庚,年干丁被丙夺,又午中己,冲出子中癸,行癸运连捷,官拜待郎。

丙寅。甲午,甲戌,辛未。

女命,柱内全无水,支成火局,则为枯木,又无庚金,则为朽木,刑夫淫贱,若作男命,又是伤官格,反吉。

按:木性枯焦,而无滴水解炎,即使男命,未便为佳。夏木伤官,必须佩印,木虽旺,无印亦属偏枯。观上两造自明。

甲辰,辛未,  甲子。辛未。

此名两干不杂,专用丁火,虽有富贵,妻子难留。若作丁卯时,丁火出干,可生四子,但家贫耳。

按:两干不杂,局势虽清,无关取用。此造好在甲木临子,官印相生,润土生木,故能用丁,两未害子,妻贤难留。若丁卯时,丁火出于,卯刃劫财,故子多而家贫。

乙巳,癸未,甲子,戊辰。

支戊水局,困了丁火,虽主富贵,乏子。

按:印旺用伤官生财,丁火不透,癸水盖头,虽在六月,水盛火衰,故云困了丁火也。

甲申,辛未。甲戌,丙寅。

庚金得禄,官至尚书。

按:此为明崔呈秀尚书命,《三命通会》误甲申为甲戌也。财官为用,庚金得禄于申,又得壬水长生,制伤护官,故贵。丙合辛官,申冲寅禄,凶死固宜。

辛巳,乙未,甲戌,戊辰。

女命,三嫁乏子。

按:辛金夫星明透,无如火土炎燥,无印护官,辰中癸水入墓,戊土克之宜其无子。

己未,庚午,甲辰,壬申。

咸丰九年六月初六日申时。

梁鼎芬命,申辰会局,透壬,用午中丁火,更有庚金劈甲引丁,位至藩臬。

壬申,丙午,甲午,  甲戌。

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一日戌时。

徐谦命,木火伤官,不能不用印也。

丙子,甲午,甲戌,戊辰。

光绪二年闰五月十四日辰时。

陆宗舆命,子午辰戌两冲,印被财破,午戌会局,火旺木焚,喜子辰遥合,制火润木,取戊土泄火为用,位至财长。

壬午,丙午,  甲申,  甲子。

光绪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子时。

吴光新命,子申会局,透壬,用午宫丁己,位至督军。

壬午,丙午,甲辰,甲戌。

光绪八年五月十九日戌时。

曲同丰命,壬水出于,制火润土生水,位至军长。

甲午,辛未,甲寅,  甲子。

道光十四年六月二十日子时。

孙毓汶命,官印格夹贵,位至尚书。

甲申。辛未,甲辰,甲子。

道光四年六月十二日子时。

张树声命,申子辰会局,印旺用财官,位至巡抚。

乙丑,癸未,甲午,甲子。
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子时。

齐耀琳命,癸水出干,地支得禄,位至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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