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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精纪卷二十三释凶神例

栏目:四柱八字 时间:2019-08-02 05:00:20 阅读:189

释凶神例(1)

[截路空亡]

甲己申酉以为仇,乙庚午未不须游。

丙辛辰巳门外立,丁壬寅卯一场空。

戊癸子丑高堂坐,时值空亡不可求。

又云:若月值,初限不安。日值,中限不泰。时值,未限不快。若受胎月、日值者,一生不快。

《八字金书》云:凡值此一重不妨,二三重主早亡,不然主遭刑。如甲己生人,申酉日时,定不好。纵干纳吉,只作寻常命,运到此亦凶。

[吞啖杀]

鼠见犬时须恶死,牛到牛宫独自伤。

鼠鸡逐犬遭徙厄,免赶蛇踪配远乡。

龙上见龙波浪起,船行须忌水中央。

蛇猴相会树头亡,猪犬羊逢虎必伤。

忌行年运并时日,三合为灾子细详。

[鬼门关]

子人逢酉丑居午,寅未交加申卯安。

亥问凶辰戌怕巳,此神皆是鬼门关。

人命生若犯此,六月无霜也道寒。

林开云:命中无生旺禄马贵人,全无好处,最忌。此主作事幽暗遁闷,一生穷寒。

[三战杀]

子午卯  辰戌丑  寅申巳

三战如同刑一般,五行犯着主伤残。

若不投河须恶死,耳聋暗痖并相干。

《八字金书》作三刑杀云:大段有贵人禄马救,亦主贫困有疾。虽食禄命,须恶死。如无救,主徙配。

[无成杀]

寅午戌巳位不堪出,巳酉丑未位不须有。

申子辰卯上不须凭,亥卯未子上何处是。

释凶神例(2)

[沐浴杀]

沐浴名休败,卖田还宿债。

业尽损妻儿,作事何曾快。

如金人逢午是。余效此。

《天元变化书》云:五行最忌沐浴者火,次忌土,又次忌木,水不使沐浴,金亦不使,此两数贵于沐浴也。

沈芝《源髓》云:亦忌时日逢沐浴,酒色,不然耽赌博。

《寸珠尺璧》云:凡男女命,忌沫浴,主淫乱。

《壶中子》云:沐浴临年,伯夷有首阳之饿。

注云:见生值沐浴曰裸刑,行年值沐浴曰穷杀,故曰伯夷有首阳之饿。

[九天厄会]

丑酉申人在酉子

寅午卯人在子丑

辰巳戌人在午戌

戌亥未人在丑卯

以上主不利尊亲、兄弟、妻子,平生贫困,资财不足。

[天罡杀]

取本命冲破之辰,一谓之破命杀。若人遇之,君子多为勇猛将帅,小人主刑狱,非命而终,或为僧道。

[阴杀]

子午人在午  丑未人在辰  寅申人在寅

卯酉人在子  辰戌人在戌  巳亥人在申

君子掌刑杀之任,小人性多淫密,好行阴谋,宜为僧道。

[阳杀]

寅申人在戌  卯酉人在子  辰戌人在寅

巳亥人在辰  子午人在午  丑未人在申

君子主钱谷重任,小人多陷刑狱。

释凶神例(3)

[龙杀]

取命前一辰是,主多因武艺进达,亦有戮辱之祸。

[虎杀]

取命后一辰为之,主立性强明,常有边防之任,杀若克身,亦有非命之灾。

[墓杀]

取异方三合人墓中也。常在劫杀后一辰,谓如申 子辰人在辰,主多坎坷,为事蹇塞,行年至此,亦然。

[害气杀]

取逐方有三合正位后一辰也。如申 子辰为三合子为正位,亥临于子,是害气杀也。申子辰人在亥,他仿此,主妨害父母,不利六亲,资用缺乏。

[死气杀]

取命前四辰,如子人在辰是也。主夭折或刑狱之厄。(《三命指掌》)

[擎天杀]

谓如太岁是甲子,甲己之年丙作首,遁起丙寅,自丙寅数起,逢丙逢寅,顺移一辰,数丙至子,移卯上,戊寅到辰上,丙戌到巳上,庚寅到午上,丙申 到未上,壬寅到 申上,丙午到酉上,甲寅到戌上,丙辰到亥上,自丙辰数至癸亥,无丙无寅,不移,复见甲子,是擎天杀,却要移一辰,是杀所临之地,则子上是也。其杀各随逐年太岁,从寅上遁起,皆仿此推之。起照临身命运限,决有凶咎。

[破杀]

卯与午,丑与辰,子与酉,未与戌,皆相破,惟寅申巳亥无破,以其合故也。犯此主少年灾滞,及财产耗散,兼身有折伤之灾。(《李虚中书》)

释凶神例(4)

[暴败杀]

未上起于逆行至本命是也。

歌曰:

暴败子生未上行,逆游一匝细推寻。

损克六亲及妻子,命中兼疾犯徒刑。(《穿珠指掌》)

[返本杀]

五行死绝并来时,有格如闲福不随。

更忌日时克年主,定无官贵切须知。

[的杀]

寅卯相逢为的杀,此般之兆最伤情。

性直可怜无恶意,自然作事不安平。

[离祖杀]

禄后一辰时若遇,定离祖业自营家。

元辰寡宿如相并,大似青松生石涯。(《紫虚》)

[白虎杀]

水土须来午上寻,金人切忌卯来侵。

木居酉位火居子,克命凶为白虎神。

其神主血光横死,

在水火,防焚溺之灾,

在金木,防杖楚金刀灾,

在土,防坠落灾,克身大凶,

不克身五行生旺者,不用。

《神白经》有《类因诀》云:

类水逢星照,虚空惧日炯。

庚辛忧蝎战,木不引鸡眠。

四柱交加见,福少祸连绵。

有人得此诀,便是得升天。

[爪牙杀]

爪牙杀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虎临。

夹杀克身无福救,必遭蛇虎害其身。

大忌与羊刃金神白虎并,则大凶,主爪牙之灾,甚者虎狼之厄,

轻则牛马犬畜毒虫伤啮之灾。不克身,有福神同宫者,不用。

如克身,而遇于刑杀之地,决不可逃也。

[颠坠杀]

劫杀克身者是也。主车马颠覆之灾。更带金神羊刃克身,其祸尤紧也。

释凶神例(5)

[自缢杀]

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子人酉,酉人子,是五行反击处,大忌相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大耗者,自缢之人也。

[水溺杀]

丙子、癸未、癸丑上,带咸池、金神、羊刃是也。更纳音克身,决不可免。

以上三杀共一歌:劫杀克身名颠坠,金神羊刃防同位。要知自缢最凶神,戌巳辰亥并寅未。子酉一例为凶杀,卯申丑午依前是。尤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须避。丙子癸未并癸丑,咸池金杀羊堪畏。五行更若来克身,一死悬空一溺水。

[挂剑杀]

巳酉丑申全气见,从革局多皆挂剑。

元亡金虎克刑身,纵不杀人身岂免。

命中带巳酉丑申全者是,又或重叠带巳酉丑亦是。若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五神之类,五行刑克者,主凶暴杀人或反为人害也。

[天火杀]

寅午戌全号天火,不见丙丁犹自可。五位一水神,生旺临年灾厄大。

寅午戌全,而上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见水者,是也。有水者,非。年运至火气生旺处,当防火灾。

[妄语杀]

官符落天中,是也。多邪诞不实。

[伶伦杀]

贵人落天中,是也。或与天中连珠或与天中合,当有伶伦之态,好讴吟,伎艺人也。

《理愚歌》云:贵人或落空亡里,禄马背违如不值。假饶性识甚聪明,另即付佑文娟双。

[阴阳杀]

女命得戊午,男命得丙子,是也。女属阴而喜于阳,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男属阳而喜于阴,命得丙子旺水为正阴,是为阴 阳和畅。故男得丙子,平生多得美妇人也。

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也。若日上逢之,男娶美丽妇人,女适端正之夫。大忌元辰、咸池同宫,不以男女,皆淫荡。如男得戊午多妇人相爱,女得丙子,多舅子挑诱。更看有无贵贱格局,消息用之。(并《烛神经》)

释凶神例(6)

[真亡杀》

寅午戌人见癸巳、癸亥

巳酉丑人见丙申、丙寅

申子辰人见丁亥、丁巳

亥卯未人见壬寅、壬申

[天刑]

子丑人己时  寅人庚时  卯辰人辛时  巳人壬时

午未人癸时  申人丙时  酉戌人丁时  亥人戌时

犯之者遭刑,有疾,四时休败,不利四时,旺者富也。

[艰难局]

寅午戌人辰时  巳酉丑人未时

申子辰人戌时  亥卯未人丑时

辰戌丑人未时并《烛神经》)

《玉门关集》有头戴杀,云:

寅午戌人在辰,巳酉丑人在未。

申子辰人在戌,亥卯未人在丑。

生日生时犯之,损妻破业。

[土鬼日]

己丑壬辰并乙酉,癸巳丁巳及辛丑。

甲午戊午庚戌神,万般逢着皆殃咎。

《神白经》云:

国家用此日,必定损宫阙。

臣僚用此日,必定损勋烈。

上官用此日,官事常不绝。

呼迎用此日,定是主离别。

开张用此日,本利尽消折。

修造用此日,梁栋不相接。

行船用此日,桅梢寸寸折。

动土用此日,忧恼不尝辍。

葬埋用此日,哭声常不歇。

出行用此日,路逢虎狼啜。

行兵用此日,人马化为血。

求医用此日,名医难辨别。

[十恶大败]

甲辰乙巳与壬申,丙申丁亥及庚辰。

戊戌癸亥加辛巳,己丑都来十座神。

国家用兵须大忌,龙蛇出穴也妨身。

人生若还值此日,仓库金银化作尘。

《寸珠尺璧》云:凡四柱带十恶大败,主淫乱。

释凶神例(7)

[四废日]

春庚辛  夏壬癸

秋甲乙  冬丙丁

三历会同有正四废日,春庚申、辛酉,夏壬子、癸亥,秋甲寅、乙卯,冬丙午、丁巳,此五行无气之日,福德不游之辰,百事并凶,又有大四废日,春申 酉,夏亥子,秋寅卯,冬巳午,百事凶。

[十大休废时]

甲乙是午丙丁辛,戊己还从日人轮。

庚辛平旦君须避,壬癸禺中败是真。(《八字金书》)

[官符杀]

取太岁前五辰是。日时遇之,平生多官灾。更并羊刃,乃徙行之命。

古诗云:五官六死十二病,三丧十一客来临。

[死符杀]

取病符对冲是,月日时犯之,无贵神救,凶恶短折。

[病符杀]

取太岁后一辰是,犯者多疾病,行年遇之亦然。(并宰公要诀)

[横关杀]

横关一杀少人知,月禄凶神又及时。

纵有吉神重叠至,不遭刑戮也倾危。

命前二辰,命后二辰,月禄羊刃来佐,凶杀临时是也。

如丙午年,乙未月,戊申日,丙辰时,丙戌胎,土克命而横关杀全月上,羊刃在时,月劫杀在申日,又胎与时同类相冲,此命获二举,己卯年犯极法,因赦真诀配。(《鬼谷要诀》)

[徙配杀]

以木生日上数甲至本日干柱,阳干顺数,阴干逆数,若在命宫,主极刑,三合主徙配,对宫主外死。(《广信集》)

[五命犯徙配歌]

戊马庚猪乙虎狼,甲人羊位切须防。

壬鼠己龙辛到丑,癸兔丁鸡事不祥。

丙逢猴狗何悲叹,流窜他州道路长。

更逢羊刃临其位,面带悬针背血光。(《金书命诀》)

释凶神例(8)

[戟锋悬针须决配]

戟锋杀,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甲,四月丙,五月丁,六月己,七月庚,八月甲辛,九月戊甲,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月己,  甲日时带两重者至凶,更与悬针相见,定主决配及伤残之凶。(沈芝《源髓》)

[天刑天伤]

时前一辰为天刑,主克害宗族。时后二辰为天伤,主疾病折伤。

[伏尸杀]

庚戊见甲戌,主不善终。(并《广录》)

[又伏尸杀]

甲辰午时,甲午酉时,惟此二命有之。(《理愚歌》)

[浮沉杀]

从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住,却从命宫数,看在何宫,只在财帛宫为吉。余皆凶,甲乙己庚壬人,犯之稍轻,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常发灾。在寅午戌申未年中,此杀多主水厄,仍各随宫分为灾。如在田宅宫,则主破祖。余以类推。

[血光杀]

子日戌时  丑日卯时

拟日午时  末日酉时

以上是隔角杀,君子主痈疽致命,庶人血光致死,日时上主妻子损克,胎年克父母。(并《广信集》)

[又血光杀]

人戌,戌人子,丑人卯,卯人丑,辰人午,午人辰,巳人未,未人巳,申人戌,戌人申,酉人亥,亥人酉,  日时犯者平生多血灾。

[流血神]

以本生月起子,顺数至本年住,若在命宫三合对宫,主痈疽,庶人刑,妇人发。

释凶神例(9)

[点头杀]

戊寅  戊申  庚寅  庚申  辛巳  辛亥

以上日时犯更带元辰者,君子主血疾,小人徙配,妇人主血危,日上损妻,时上损子。

[暗金杀]

子巳丑寅酉,寅人巳子游。

卯酉子未戌,戌龙不自由。

亥卯申共丑,金杀主徙流。

亡神若共见,应不免愆尤。

以上,君子主痈疽,公人百姓主有官灾。与飞廉亡神并,大凶。

[无形鬼]

甲午  丁酉  己巳  庚子  辛亥  壬申  壬寅  癸卯

以上重叠犯者,如甲午见甲午,是也。主横发横死,以月日时分之,日时主妻子。

[离乡杀]

寅午戌人午,巳酉丑人酉。

申子辰人子,亥卯未人卯。

以上日时犯者,主离乡并祖业。子午卯酉上安命者同。

[破外杀]

寅卯辰人酉,巳午未人子。

申酉戌人卯,亥子丑人午。

以上日时胎犯之,主外家破散人财。

[天屠杀]

除子日午时,午日子时外,其余丑日亥时,亥日丑时,寅日戌时,戌日寅时,依此逐两位数之。君子犯者,主异疾肠风脚气。小人损肢折体,重犯者主徙配。

壬辰日时或大运,名玄武受戮,主官员被谗有失,小人是非不宁。

癸巳日时或大运,名青龙伏藏,主因酒有失,暗损福寿,不饮则可。

丁未日时玄武折足,大不利六畜,亡故死伤,或患疮疾,有甲 乙则有子孙。

辛卯时犯白虎丧目,不利勇猛战斗,令人多有眼目之疾,重犯尤忌之。(并《神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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