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字的五行属什么,执字有几划,执字的含义
执字的五行属火,执五行火的能力为87(满能力为100分)
执字有繁体字執,执字的总笔画数为:6
拼音:zhí
执(zhí)基本字义:1. 拿着:~刃。~鞭。~笔。2. 掌握:~政。~教(jiào )。3. 捕捉,逮捕:战败被~。4. 坚持:固~。~意。5. 实行:~行。6. 凭单:回~。7. 朋友:~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简称“执”)。8. 姓氏。
详细字义
动词
1. (会意。繁体字从幸从丸。“幸”意为“被外力控制住”,“丸”,或作“瓜”,球形物。“幸”与“丸”联合起来表示“球被控制住,不再滚动”。本义:球形物被拿持住,不再滚动。引申义:拘捕;捉拿)
2. 同本义 [arrest]
执,捕罪人也。——《说文》
而妻妾执。——《礼记·檀弓》。注:“拘也。”
使执连尹。——《吕氏春秋·慎行》。注:“囚也。”
遂袭虞,灭之,执 虞公。——《左传·僖公五年》
被执至南门。——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3. 又如:执命(讨命;索命);执讯(捉命并加以审问);执囚(拘捕囚禁);执问(拘留讯问);执狱(治狱;审判案件)
4. 拿;持 [hold]
执之用黄牛之革。——《易·遯》
执君之乘车。——《礼记·少仪》。注:“执辔也。”
执竞武王。——《诗·周颂·执竞》。笺:“执,持也。”
执束帛。——《礼记·曾子问》
献琛执贽。——《文选·张衡·东京赋》
执干戚舞。——《韩非子·五蠹》
执叶伺蝉。——三国· 魏· 邯郸淳《笑林》
辙执书。——《东坡先生墓志铭》
居左者手执蒲葵扇。——明· 魏学洢《核舟记》
5. 又
东坡右手执卷端。
乃强起扶杖,执图诣寺后。——《聊斋志异·促织》
6. 又如:执圭端拱(双手拿圭拱捧于胸前);执鞭弭(为人驾驭车马,充当保镖);执锐(手持兵器);执桴(拿起鼓槌);执拂(手执拂尘);执玉(手捧玉器);执杖(手持丧棒);执圭(以手持圭)
7. 操持;执行 [go in for;carry out]
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汉书·叔孙通传》
8. 又如:执作(操作;劳作);执役(服役人员;工作人员);执料(操持,照料);执威(施行刑罚);执务(操持,担任);执职(从事某专职;服役)
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执狱牢者无病。——《淮南子·说山训》
10. 又如:执专阃外(执掌镇守国家边关的权力);执正(主持公道);执炊(掌管炊事,做饭);执把(把持;掌管;拿着);执事人(主管具体事务的人)
11. 掌握;控制 [control]
公子执辔愈恭。(执辔:握着驭马的缰绳。)——《史记·魏公子列传》
12. 又如:执服(慑服,因畏惧而服从);执持(握持,控制,掌握);执权(掌握权柄)
13. 固执;坚持 [stick to]
乐乐兮其执道不殆也。——《荀子·儒效》
14. 又如:执迷不化(固执己见,不知变通);执泥一见(固执一义,不知通权变达);执告(执意求告);执违(执意违抗);各执己见;执一(固执一端,不知变通;掌握根本之道)
15. 取得 [achieve;acquire;gain;get]
是皆不足以执信也。——马中锡《中山狼传》
16. 判断 [ascertain;judge;decide]
请诵其所闻,而吾子自执也。——《礼记·乐记》
17. 又如:执狱(审判案子)
18. 堵塞 [block]
子玉使 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9. 结下,结成 [incur;forge;become]
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国语·越语上》
20. 又如:执怨(结怨,抱急);执仇(结仇)
21. 对待 [treat with]
貌执之士者百有余人。——《荀子》
名词
1. 至交,好友 [the best friend;the most intimate friend]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杜甫《赠卫八处士》
2. 凭单 [receipt]。如:执凭文帖(有官府印信的公文);执结(具结证明);执证(凭证);回执;收执
3. 姓,我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彝族中,有此姓,虽此姓甚少,目前也无法考证其具体由来,但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大兴居委会晓明小组中居住着十余户这一姓氏的人家,他们勤劳善良,好学上进,世世代代守护者那边宁静祥和的山水之地。
4.佛学术语,梵语abhinives/a。指由虚妄分别之心,对事物或事理固执不舍。又称迷执、执着、计着、着。不知五蕴假和合产生人等众生,而妄执人我为实我之存在,称为人执、我执或生执(众生执之意)。不知五蕴之法乃虚幻不实之‘空’,而妄执法我为实体,称为法执。以上二者,称为二执(我法二执、人法二执、生法二执)。有部等小乘允许法我之存在,故不断离法执;然大乘认为二执皆空,故断离此二执。此外,若认为一切为实有而固执偏有之见解,将实际上之‘空’增益为‘有’,称为‘增执’;反之,固执空无之见解,将实际上之假‘有’减损为‘无’,则称‘损执’。以上二者亦合称为二执。
就‘能执’之识体,安慧与护法二大论师主张不同,安慧认为于吾人诸识之中,第五识、第八识皆有法执,第七识有人执,第六识通人法二执;护法则以第五识、第八识为无执,唯第六识、第七识有执。另就‘执’与‘障’之别,成唯识论演秘卷一本谓执皆为障,以执限于有能取、所取二分者;障则通于业、果之非心、心所法,故障不一定为执。又执障为‘我执烦恼障’、‘法执所知障’之略称。此外固执事物而不舍离之心,称为执心、执着心;己心固执之而不舍离之见解,即种种之妄见,称为执见;执着之妄情,称为执情。[大乘入楞伽经卷四无常品、大般若经卷四八五、成唯识论卷九、俱舍论卷十九]
介词
1. 相当于“用”、“凭” [with]
执古可以御今,证今可以知古。——《云笈七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