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原理消息赋(四)
无财归禄必须贫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煞,又无财星,不入他格,贫命也。
辛丑庚子 壬申 辛亥此命无财可倚,而金水太旺,运行西方,卖尽田园而贫。
太岁忌逢战斗
注释:此日犯岁君也,若为用神者无咎,如壬日以丙火为财,柱中原有财,虽犯太岁,反为吉也。
羊刃不喜刑冲
注释:凡羊刃而无杀制者,逢羊刃岁君而多凶。若无财者轻,有财者重,更带伤官冲刑战斗,主祸不浅。
岂知遇正官,却无俸禄
注释:如甲用辛为官,以物元推之,甲乃阳木,辛乃阴金,不能克之,以成其器也。
戊辰戊午 庚辰 丁丑此造用丁为官,禄于午,惜乎无财,官无生意,行西北方运,财官皆背,名利俱无。
盖缘逢七煞,乃有声名
注释:夫七煞乃权也。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类。如时上贵格,而无损坏,乃一品宰相。
甲申丙寅 乙卯 辛巳此造源远命,拜将封王,一位贵格也。
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从得化,显达功名之士
注释:夫不从不化者,最怕伤了贵气。若得化得从者,其功必显达也。
甲午丁卯 壬申 乙巳此造丁化壬木,二月得令,惜乎壬水自坐长生持势,巳申类金局以克木,化木不成,又支元刑冲,乃下造也。辛亥 辛丑丙子己亥此造地支亥子丑,类成水局而化,有所贵,故贵。此翰林方状元命。
化成禄旺者生
注释: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禄旺运,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运。
化成禄绝者死
注释: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禄绝马衰之运。如戊癸化火行水乡,丁壬化木行金乡,轻则残废,重则伤生。
处僧道之首,用煞反轻
注释:夫煞,乃权星也。若身旺杀轻者,必为僧道之首。或入格清则贵而富,必是天师。
受宪台之职,偏官得地
注释:凡煞有制伏,刑冲有用,财食兼备,必受宪台之职。
生地相逢,壮年不禄
注释:如八字已旺,再行归禄生地。经云金刚太强,自刑其身。木落归根,水流趋东,则为自刑。如庚辛用丙丁为官,甲木为财,火木至申酉死绝,财官俱败,用神被伤,故壮年不禄也。
时归败绝,老后无终
注释:凡命以年为祖宗,月为父母,日为己身,日支为妻妾,时为子息。又月为初主,日为中主,时为未主,时归败地,主晚损子息。
己酉丙子 丙寅辛卯此造先贵后贱,盖丙前逢官,后归败地,又子卯相刑,失其官显,故先贵后贱,而子癸生乙木,盗官之气也。
财逢旺人多富
注释:如甲乙生人,用戊己为财,八字有火局,则财神有气,或运行南方及长生之地,必发福。
官遇长生命必荣
注释:如丁日干,以壬水为官,四柱得壬申字,即官长生也,其命必荣达。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绝嗣。财临煞地,父死而不归家
若能观览熟读详玩,贵贱万无一失。
注释:辛金以火为子,酉时乃火死地,有丙字合,化水克火,主无嗣。庚午有甲申字财临杀,主父死,子客在外。